
长期以来,阻碍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理由就是医、药分离之后,国家无法承担因此产生的医院发展补贴款;但实际上,经过反复测算,这被证明是一个伪命题,它只是既得利益者挟持稀缺的医疗资源对抗改革、拖延改革、维护既得利益的一种借口。回顾药品在医院的购销过程可以看出,阻碍者总是变着花样将药品购买权紧紧控制而不予放手,哪怕最后可以退守到零加价的地步也可以接受,因为这样也只是取掉了面上的医院的利润,而暗地里的个人利益仍然可以保证。
长期以来,药品购销这一因素带来的巨大利益使得很多医院领导者和执业医师价值观被不断扭曲、唯利是图,把理应对业务精益求精的追求转到对金钱的无度攫取,这与医生职业道德和社会道德的发展潮流相悖。是在法不责众等错误思维下对法制的践踏;这样发展下去,不但会毁掉医务人员个人的前程,更会毁掉医院的发展前景。而实际上,实行医、药分离,不但不会增加国家的财政负担,而且还会从总体上降低医疗费的支出总额.有效降低患者个人的医疗负担;更为关键的是,医、药分离之后将会净化医疗市场环境,引导医院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从而有利于医疗市场的长期稳定繁荣发展。因此,国家必须下定决心,毅然决然地将药品的购买权从医院剥离出去,将药品的选购权和使用权交还给患者。
(二)加大对药品购销过程中商业贿赂的查处力度
面对久禁不绝的药品购销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必须给予严厉的打击。总体思路就是“首治两头,再惩中间”。
这里的“两头”就是开始端和终端消费端,即药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药企”)和医院。治理两头,一是要严管药企的费用支出,让药企用于商业贿赂(贿赂的对象包括政府官员、执业医师和医院管理人员等)的费用无处藏匿,不但从税收方面实行严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二是要严管医院,杜绝医院及其从业人员以任何形式接收药品生产企业的款项,包括科研项目、无偿捐助和各种名目的基金等等。如果药企愿意进行资助或者捐赠.则一律由政府的相关部门进行统一接收、分配和监管,这样就可以剔除医师用药中掺杂的情感、利益因素,最终形成以质量和疗效为基础的公平竞争环境。而对于在医院中进行的商业贿赂,必须加大惩治力度、增大违法成本,医师行业禁入、医师违法时领导共同担责、课以非法收入数倍的罚款等处罚措施均可选用。
这里的“中间”是指政府职能部门——包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药监局”)、物价局以及主要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组成的药品招标组和药品经销商。食药监局要严格控制药企以改头换面的形式推出所谓的“新产品”并进行高价申报的情况,应当对那些质量和疗效无实质性改变的药品(单纯的名称更改、剂量调整、包装改变以及非重要组分的增减等)不予批准;在药企进行新产品申报时,应当对其组方和用量进行审查,严禁以扩大用量、增加组成成分等方式增大成本基数。物价部门需要熟悉药品的生产过程、配方以及原材料的价格,核实直接材料成本,严控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中间间接费用,堵住药企准备用于商业贿赂的预留费用源头。对于药品招标组,笔者认为已无必要存在,只要食药监局严格控制好上市药品的质量、所有药企可以自由竞争、消费者可以自由挑选药品,就无需再组织所谓的评审组去评定所谓的性价比和疗效——招投标的存在会带来商业贿赂和暗箱操作的风险。药品经销商具有区域垄断性质,对推高药价和商业贿赂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其费用支出非常隐蔽。因此,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必须结合药企的支出和药品经销商的所得进行严格审查,追究不当开支下所隐藏的偷税、商业贿赂等方面的经济和刑事责任。
(三)过渡期间医院自营药品的原则
如果短时间内无法实现医、药分离的话,可以实行过渡办法,但必须严格坚持如下原则:
其一,销售药品所产生的利润一律不能分配,只能用作医院的发展资金。为了抑制医院对药品推销的非正常冲动,但同时也允许医院得到药品的市场平均利润,那就必须对医院的药品利润进行限制,即药品利润不得用于职工的奖金和福利,只能用于再生产。
其二,医院经营的药品的价格要与市场价格一致,并且患者可以自由选购。为了实现平等竞争.医院的药品销售必须与市场一样同药同价,医院不得享有任何特殊的保护性政策;同时,医院不得针对患者设置任何限制性条件、不得有指向性地引导患者消费特定药品,要将药品的选购权彻底地交还给患者。
其三,严禁药品的垄断经营。某些药企和医院规避国家政策,采取垄断经营的模式来剥夺患者的自由选购权,以达到其独享利润的目的;为此,它们采用特许经营等方式指定某些医院或者药房销售特定药品,而除这些地方外患者无法在其他场所购买到该药品。这种较为隐蔽的垄断经营方式绝对不能允许;一旦查实,可以对药企课以重罚,甚至实施严格的区域性进入、行业禁入等处罚措施。
三、科学配置医疗资源
从《2009-2012年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相关数据可以看出,最近几年我国医院数量有所增加,但存在不合理的情形,一是中医院这一类型增长偏少;二是一级和二级医院增长速度太慢。这样就无法从根本上实现医疗资源按照人口分布特点均匀分布,反倒形成了强者恒强、弱者长弱的劣性发展状态,结果是数量有限、集结优质医疗资源的综合性大医院迫使患者失去了更多的选择,由此“看病难看病贵”的矛盾更加难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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