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零关税的影响协调多方面发展。一是消费者、企业、政府三方受益。零关税的实施,使得东盟众多产品涌入中国市场,并且受零关税的影响,使得产品的附加成本降低,产品的价格与过去相比降低很多。中国—东盟零关税的实施直接受益的是消费者。受零关税的影响,企业税收等生产成本的降低,推动了企业的规模生产,并且能够推动地区间的相互投资,尤其是在外来的企业的压力下,让“同产”企业更具竞争力。零关税可以说在短期内减少了政府的财政收入,然而,零关税给中国政府带来的政治效应是长远的,并且这种政治效应在未来将会转化为更多的经济效益。
二是农产品结构实现优势互补。实施零关税以来,东盟国家热带水果涌入中国市场,同时也为中国的各种水果开辟了更大的市场。东盟国家地处热带和亚热带地区,以生产和出口热带和亚热带农产品为主。而中国除了东南部分省区具有与东盟相近的自然条件以外,多数省份地处温带,因此中国和东盟国家在农产品贸易上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我国在温带产品果蔬等方面与东盟各国相比具有品种多、价格便宜等比较优势。同时由于东盟各国在热带水果、谷物等土地密集型农产品的生产上处于优势,这样就可以降低我国国内资源成本相对较高的农产品(如谷物、糖料等农作物)的播种面积和产量在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和总产量中的比例,同时增加我国温带作物的播种面积和出口产量,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双方贸易结构的多元化,进一步优化资源的配置,促进我国农业结构的优化。
三是促进经济、文化的协调发展。零关税的实施有利于经济增长。CAFTA零关税最直接的效应就是双边贸易额的增长,尤其是中国和东盟在产品上有很强的互补性,随着零关税时代的到来,中国和东盟贸易互补性的发展潜力将愈发凸显,这种互补性贸易极大地丰富了双边国内市场。在零关税下,中国和东盟各国之间的产品、原料价格大大降低,提高了双方的投资吸引力。此外,零关税的实施还有利于双方文化的交流。公元前2世纪丝绸之路的开辟,使得两地人员往来密切,他们在生活习惯、文化传统等方面有着广泛的共同点,可谓“文化相通”。这为中国与东盟的文化大融合奠定了基础。而CAFTA零关税的实施,在经济发展的推动下,促使各国之间需要了解对方的生活习惯、文化传统,而零关税效应正是这种文化融合的催化剂。
三、CAFTA零关税的实证效应
1、从原产地规则分析CAFTA的零关税效应
(1)区域价值成分标准效应。区域价值成分标准是各项自贸协定中适用的基本标准。适用于CAFTA的标准是,原产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产品的成分占其总价值的比例不少于40%;原产于非自由贸易区的材料、零件或者产物的总价值不超过所生产或者获得产品离岸价格的60%,并且最终生产工序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协议国境内完成。
例如,从马来西亚向中国出口的甲产品离岸价格FOB为100美元,其中部分使用了来自美国的原材料(除该材料外未使用原产于其他国家的原材料),该材料自美国出口至马来西亚时的到岸价格为43美元,为非自贸区的材料价值占甲产品离岸价格的比例43%,小于60%,甲产品因此可被视为原产于马来西亚,可享受自贸区优惠税率。
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分可以在自贸区内部进行累计,即只要某产品中原产于自贸区而不局限于自贸区中的某一个国家的原材料价值超过了总价值的40%,即可被视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原产品。
沿上例,如果马来西亚向中国出口的甲产品离岸价为100美元,其中来自印尼的原材料为20美元,来自泰国的原材料为20美元,马来西亚本地材料为10美元,尽管甲产品在马来西亚的增值仅为总价值的10%,但原产于自贸区的成分达到50美元(20+20+10),占总价值的比例为50%,到达了自贸区产品成分占其总价值的比例不少于40%的标准,则甲产品仍可被视为自贸区的原产品,可以享受自贸区优惠税率。
来自区域内的产品,如果符合《货物贸易协议》中一轨正常产品的标准,按协定税率计算,从2010年开始关税水平为零,则进口环节只需缴纳相应的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所带来的税收优惠不言而喻。
(2)原产地证书效应。中国—东盟自贸区内约93%的产品凭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享受零关税待遇,出口企业向检验检疫部门申领优惠原产地证书,可得到区域性贸易国家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例如,CAFTA贸易大类机电(汽车零部件),2005年的税率为5%到20%,2010年1月1日起包括泰国在内的6个旧东盟成员国按协议规定将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关税降至零。即使汽车整车作为减税清单的敏感产品,现今仍然保持25%的进口税率,但毫无疑问零部件进口成本的降低会促使汽车的整体成本降低,而东盟也是汽车零部件的主要制造区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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