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本文旨在分析中国—东盟自贸区(ChinaPlusASEANFreeTradeArea,简称CAFTA)零关税产生的理论效应和实证效应,在理论效应的基础上实证分析CAFTA零关税对企业进出口贸易带来的收益,并提出了相应的见解。
【关键词】中国—东盟自贸区零关税理论效应实证效应
2010年涵盖11个国家、19亿消费者、近6万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1.2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经济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既是我国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东盟作为整体对外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2013年经过三年的发展并成熟的“零关税时代”,使中国对东盟10国93%以上产品实行零关税,对东盟平均关税从9.8%降到0.1%;同时,东盟6个老成员国对90%以上的中国产品实行零关税,对中国平均关税从12.8%降为0.6%,东盟4个新成员国将在2015年实现这一目标。
一、CAFTA零关税相关概述
1、东盟自由贸易区(ASEANFreeTradeArea,简称AFTA)
1992年1月在新加坡举行了由印尼、马来西亚等东盟六国参加的东盟贸易部长会议,会议签署了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协议。设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强东盟地区作为单一生产单位的竞争优势;通过减少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期待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生产率和提升竞争力;加强东盟区域一体化和促进盟区内贸易与投资。
2、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hinaPlusASEANFreeTradeArea,简称CAFTA)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CAFTA建成后,中国与东盟双方约7000种商品享受零关税待遇,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CAFTA实行对内自由贸易、对外统一关税壁垒的区域经济模式。
3、零关税(Zero-tariff)
零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不向进出口国征收关税。进出口货物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在进口国可享受关税减免,减免幅度低至5%,高至100%,即零关税。CAFTA协议的零关税机制是对原产于东盟的进口货物实行比最惠国税率更优惠的协定关税税率。
4、中国—东盟自贸区零关税实施过程
第一阶段(2002—2010年):启动并大幅下调关税阶段。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十国签署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约定在2010年1月1日,中国对东盟93%产品的贸易关税降为零。
第二阶段(2011—2015年):全面建成自由贸易区阶段,即东盟越南、老挝、柬埔寨、缅甸四国与中国贸易的绝大多数产品亦实现零关税,与此同时,双方实现更广泛深入的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和投资市场。
第三阶段(2016年之后):自由贸易区巩固完善阶段。
二、CAFTA零关税的理论效应
1、CAFTA零关税的短期效应
CAFTA零关税时代的到来,在短期内所能产生的最直接和最大的效应体现在经济方面,尤其是中国和东盟双边贸易额的增长。由于零关税实施,使得国内众多产品的厂商向东盟国家外销产品和进口所需产品,双边的贸易额快速增长。
2、CAFTA零关税的长期效应
(1)零关税受益区域范围的扩张。中国的云南省和广西省分别与东盟的缅甸、老挝、越南接壤,边境贸易盛行。因此,CAFTA零关税效应最先到达云南省和广西省,两省和东盟国家的贸易总值大幅度增加。中国和东盟自由贸易区启动,零关税实施起,云南和广西的贸易总量增长迅速,并且与东盟相比有很大的顺差。而CAFTA零关税长期的施行,不仅使与东盟国家接壤的广西、云南两省受利,也会带动与东盟毗邻的西南地区的发展,并且这种地域的效应会扩大,最终扩展到全国,推动中国经济的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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