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再担保模式的发展和政策建议(2)

时间:2014-04-08 11:16 来源:发表吧 作者:宋杰 点击:

  比例再担保是指在担保机构追偿后,由再担保公司与担保机构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共同分担损失比例,分担比例最高不超过50%。完全与担保项目挂钩。江苏再担保还对比例再担保的方式做了一定的调整,提出了不同步代偿的原则。原则上只有担保机构确认损失后才能与再担保公司进行损失比例分担。这种比例再担保的优势在于:一是减轻了再担保公司的赔付压力。再担保公司只需要就担保机构损失进行部分赔付。二是不同步代偿原则的实施能够摆脱部分担保机构对再担保公司的依赖性。在担保机构看来,反正最后损失是由再担保公司赔付,追不追偿或是追偿多少显得就不那么重要了。但在比例再担保模式下,担保机构必须在追偿之后才能与再担保分担损失。这就强迫担保机构必须全力去追偿,激发了担保机构追偿的主观能动性。三是有效避免了部分担保机构骗赔付的行为。

  在再担保体系建设上比较特殊的是安徽省担保集团。安徽省担保集团作为安徽省财政运作的基础平台,掌握着大量的财政资源,拥有对地方建设项目和担保机构的投资权。安徽省担保集团采用向担保机构参股注资的方式扶持基层担保机构的成长。这一模式大大巩固和增强了安徽省担保机构在地方以及全省担保行业中的地位和话语权。不足之处在于安徽省担保集团不再坚持市场化的运作原则,行政化的色彩更浓厚。当经济形势下行,担保机构出现大面积风险时,直接参股担保机构容易引发自身风险升高。

  2、营利模式对比

  再担保业务是属于非营利性的政策性业务,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足以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转,因此大多数再担保公司在再担保主业外还同时开展多种赢利性业务。其中主要的赢利性业务为直保业务。再担保公司大多是由省市一级政府发起成立,资本金实力,信用等级在市场上均属前列,银行等金融机构比较认可,直保业务开展比较顺畅,并能丰富直保业务的品种。中小企业集合信托、集合债是再担保公司普遍采用的直保创新业务品种。直保业务之外的另一大赢利性业务是资金运营业务,主要分为资金拆借和股权投资两种。资金拆借主要体现为面向中小微企业、政府平台、小贷公司的小额定额资金拆借,既实现资本金的保值增值,又以直接信贷的方式扶持当地经济的发展。相比其他再担保公司,江苏再担保资金运作的一大特色是投资控股成立了一系列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的子公司,涵盖担保、租赁、科贷、投资、资产管理和典当,推动江苏再担保朝着综合大型金融控股集团的方向迈进。

  3、企业资信,银行认可度

  以江苏再担保、广东再担保、北京再担保为代表的省、直辖市政府发起组建的再担保公司长期信用评级都达到AA+,得到绝大多数银行的认可,可为担保机构提供有效的增信服务,扩大了担保机构在银行授信的放大倍数。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市县一级政府成立的再担保公司,其在信用评级方面相对较低,资本金实力也较弱,无法对担保机构提供有效的增信服务。

  信用评级的优势不仅体现在为担保机构的增信功能上,还体现在再担保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平台背景、资本金优势,为广大中小微企业量身定制中小微企业集合债、集合信托、小企业私募债等,拓宽了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并通过增信降低发行产品的票面利率,为中小微企业降低财务成本,缓解还款压力。

  六、有关政策建议

  1、银保合作中的再担保角色

  在与央行的合作上,目前已有部分再担保公司得到央行的认可,获准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如江苏再担保,目前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展开。接入央行征信系统让江苏再担保等再担保及担保机构不再依赖商业银行查询征信信息,就能够了解到企业和个人的第一手资料。再担保公司以这一优势完善再担保体系的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体系内的信息流通和共享,体系内的担保机构能迅速地获得企业的征信信息,增强了风险防范能力。

  在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上,再担保公司要充当担保机构谈判人的角色。目前已有不少担保机构提出要与银行进行风险分担,尤其是发展成熟,实力较强的优质担保机构。这些担保机构希望通过风险共担的模式,开发针对中小微企业的批量信贷业务。这种模式下银保双方共同承担风险责任,银行能够将小微贷业务打包批量化发展,担保机构则减轻了自身的风险责任,激发了业务开拓的积极性,并将保险业务的相关运作法则融入到担保业中,双方共同推动业务的发展。目前存在的障碍在于银行制度建设都是来自于顶层设计,省级分行以下不具备改变现有银保合作格局的权限。但要从省行一级以上去改变现有银保合作的模式,具有相当大的难度。大多数担保机构位于基层,社会地位过低,无法与银行省行以上层级进行沟通。因此在这方面各省市再担保公司就需要充当担保机构谈判人的角色,通过省级政府平台的优势和背景去与银行沟通谈判,在谈判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力争将一批优质担保机构拉入到与银行分比例合作当中,实现银保合作模式的创新突破。

  2、担保机构的法律定位

  再担保公司所服务扶持的对象——担保机构一直以来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展开业务合作时没有话语权,谈判地位过于弱势,但目前已有不少声音认为担保机构可归属于金融机构管理范畴。对于这个问题据悉目前国家有关部门包括财政部、国税局、银监会等或已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调研,并将根据调研结果拟定相关文件和细则,正式为担保公司正名。2012年4月,财政部、国税总局下发相关通知,对担保机构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进行较大调整,担保机构税负有所增加,发展受到影响。当担保机构纳入金融机构范畴后,首先的益处就是税收的优惠。营业税将降至3%,所得税将降为15%,迅速缓解了担保机构的税负压力。担保机构的管理或许可以归入信用社一类的“农村金融机构”,参照各地信用社的监管方式进行管理,鼓励担保机构跨区域经营,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通过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给担保机构“正名”,给予合理的法律地位,鼓励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让担保行业更好地发挥为中小微企业服务的功能。

  当然凡事都有两面性。担保机构在金融市场上的角色传统上是充当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的转嫁者,处于金融体系之外,甚至可以说是金融机构业务的衍生物。如果担保机构被定义为金融机构,那么银行等金融机构所产生的风险依然存在于金融体系内,找不到风险的泄洪口,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将极大地增加,不利于金融机构化解风险及处置不良项目。对于担保机构的法律定位问题以及是否给予担保机构所谓的类金融机构待遇在今后仍是行业内争论的焦点。再担保公司对担保机构的扶持政策也将随着担保机构的法律定位的变化做出及时的调整,即再担保公司是继续保持目前的角色作用还是向类似于银监会的角色演变。

  3、担保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2011年以后宏观经济形势整体下滑,尤其是实体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的中小微企业的经营日益艰难,担保行业的风险也日益增加,大量的担保公司生存困难,民营担保机构甚至被银行大规模地清理出银行系统。在这种环境下,担保行业不可避免地面临大洗牌。可以预见在此次行业大洗牌中担保行业将呈现两种趋势。

  趋势一,担保行业今后将由国有资本主导。起初担保行业监管不严,大量民营企业,尤其是有房地产背景的企业利用自己建立的担保公司在银行获得5倍甚至8倍以上的授信,来为自己本业提供融资服务。甚至在担保公司资本金监管变严之前,不少担保机构出现抽逃资本金的情况,担保机构成为了实际上的空壳公司。再加上2009—2010年之间,中央4万亿政策的强力刺激,实体经济一度恢复了2008年金融危机前的繁荣状态。受宏观经济形势回暖的影响,中小微企业出现风险的概率偏低,担保机构就算完全从事担保主业,依然可以获得一定的回报。但是当担保行业监管政策日益严厉的时候,担保机构的设立,资本金的使用都受到了严格控制,外加中小微企业频出风险,担保行业的回报率就如上文所描述,都不如银行一年期的活期存款利率,民间资本不仅不会再进入担保行业,甚至从担保行业大面积出逃。以笔者看来,担保行业今后的监管将日益严厉,民营资本不再有可能通过设立担保公司获得“甜头”,担保公司政策性的功能将会日益凸显,这就使得未来担保行业中国有资本将占据绝对主导地位。现今许多县区一级的基层政府都成立了自己的担保公司,这些担保公司经营的出发点大都是非营利性的,重在为当地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今后这一趋势将得到进一步加强,并且省级平台的担保机构将整合地方担保公司,组建跨区域的大型担保集团。


www.fabiaoba.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期刊发表、投稿辅导、发表期刊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发表期刊,寻求论文刊登合作,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论文刊登/国家级论文刊登/ CSSCI核心/医学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投稿邮箱:fabiaoba365@126.com
 在线咨询: 投稿辅导275774677投稿辅导1003180928
 在线咨询: 投稿辅导610071587投稿辅导1003160816
 联系电话:18796993035

联系方式
李老师QQ:发表吧客服610071587 陈老师QQ:发表吧客服275774677 刘老师QQ:发表吧客服1003160816 张老师QQ:发表吧客服1003180928 联系电话:18796993035 投稿邮箱:fabiaoba365@126.com
期刊鉴别
  • 刊物名称:
  • 检索网站:
热门期刊
发表吧友情提醒

近来发现有些作者论文投稿存在大量剽窃、抄袭行为,“发表吧”对此类存在大量剽窃、抄袭的论文已经停止编辑、推荐。同时我们也提醒您,当您向“发表吧”投稿时请您一定要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唯一性,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的尊敬。

此类投稿的论文如果发表之后,对您今后的人生和事业将造成很大的麻烦,后果不堪设想,请您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后行。

如因版权问题引起争议或任何其他原因,“发表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侵权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QQ在线咨询
论文刊登热线:
137-7525-9981
微信号咨询:
fabiaoba-com

友情链接

申请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