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在教学中引入激励制度。激励制度,就是激发人的动机,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其朝着所期望的目标努力前进。但人的行为不能靠单纯的说教来引导,还需要靠制度来鞭策、管理和规范,制度正是激励的来源和保障。教育是针对人所进行的活动,而会计教育中的激励制度,是针对目前职业会计教育中所存在的具体问题,为了培养职校会计专业学生应该具有的职业会计师所应具备的素质而设计的学生学习目标的导向机制。这种激励机制能更充分地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促使学生从被动型学习向主动型学习转化,让学生在过程转变学习态度、积累专业知识、形成良好习惯,能更有效地达到会计专业人才培养的预期标准,能更好更快地实现会计专业的教育目的。
3.3拓宽考核范围,建全考察机制。学习效果的考核,可以建立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注重综合素质考察。对理论教学的考核仍通过期末考试进行,但比重可适度降低,增加平时的考察。考试时不能仅考察记忆、认知的知识,还应考察综合素质、分析能力、理解能力和创新意识。考试的形式也应多种多样,对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可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对分析性的课程和内容,可采取开卷考试的方式。平时考察应把学生知识面的宽窄、通过自学获得了多少知识、学习的经历、实践的经历、自学能力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作为主要考察内容。反映学生学习状况的已不再是成绩单上显示的每门课程多少分,成绩如何,而是学习经历一览表,在知识来源多渠道、多元化的情况下,学生通过自学获得的知识、有个人创见的知识在表中也清晰可见。
3.4注重职业道德修养。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在会计事务中正确处理人与人之间经济关系的行为规范总和,也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遵循的道德标准。这些标准也是财经法规、财会政策制度所不能替代的。“以诚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是会计人员必须具有的职业底线,会计人员缺乏诚信,就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由此支撑的经济决策也就失去了客观的依据,整个资本市场也将陷入混乱。因此,加强财会人员特别是会计专业学生的诚信教育,提高财会职业道德水平已成为我国目前会计教育的核心任务。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要求会越来越高,因此注重学生会计职业道德的培养显得十分重要。很多院校都设置了职业道德教育课程,举行诚信知识讲座,使学生在校期间自觉地形成以诚信为本的职业道德素质,为今后爱岗敬业、客观公正打好基础,真正成为一名事业以诚信为基、做人以踏实为本的会计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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