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人认为欧洲发达国家虽然也存在着腐败问题,但是腐败并没有对他们的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构成太多的危害,反而认为欧洲各国廉洁指数比较高,大多数国家基本上解决了腐败问题。其实这是误解。欧洲除少数国家(如丹麦、瑞典等几个北欧国家)廉洁指数在八分以上,大多数国家同样面临着反腐败严峻形势。总部设在柏林的国际透明组织(FransparencyInter-national)针对全球180个国家和地区的公务员、商界人士和专家对2008年全球贪污指数进行了评估和排名,英国和意大利在清廉排行榜上的名次有所下滑,分别从第12名和第41名,滑落至第16名和第55名。中国排名上升至第72名。
(一)健全的反腐败法律体系
欧洲历史上也曾经是腐败的重灾区,在欧盟成员国当中,有些成员国也曾因腐败问题而臭名昭著。欧洲的反腐败立法开始于上个世纪90年代。从1995年的《保护欧盟共同体金融利益条约》到1998年欧盟委员会出台的《反腐败法公约》等,为欧盟统一制定了反腐败的标准,帮助解决了反腐败问题实质性和程序性的法律问题,并根据各国的情况统一制定了反腐败法律问题的细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反腐败问题上也做出了很多的努力,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2008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该规划以专章(第三章)规定了健全反腐倡廉国家立法工作,建立健全防治腐败法律法规,提高反腐倡廉法制化水平。只是我国至今还没有专门的反腐败法,已有的反腐败的法律、法规法令还比较分散,使反腐败法治化水平还比较低,影响了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效果。
(二)专业的反腐败机构
欧洲根据1994年的《马斯特利赫特条约》决定成立了监察专员机构,并正式对外办公。切实落实立法的程序性问题,该机构在欧洲拥有完全独立的行政地位,并且专门设有与欧洲法院大法官同等地位的监察专员受理公民对不良行为的投诉和控告,调查效率低下、失职渎职、违纪违规,维护公民权益。同时为了有效地处理欧盟资金使用中不断发生的欺诈和贪污行为,欧盟委员会于1999年成立了反欺诈署,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欧盟资金特别是支持成员国发展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查贪污、欺诈、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定预防措施,协调欧盟各成员国之间的反欺诈工作。2000年,还成立了调查和纪律办公室,专司纪律监督监察之职,其主要职能是制定欧盟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和行政、财政纪律,监督工作人员恪尽职守,受理工作人员的投诉,调查违法违纪案件。我国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了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只能,内设有专门监督管理反腐败的反贪污腐败局。我国也建立了一些专门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党内纪律检查的纪委和行政监察的监察机构,专司审计监督的审计部门。2007年,中国政府还专门成立了预防职责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应该说,我国反腐败工作机构还是比较专业和全面的。但是各个职能机构存在职能权限规定的模糊,同时不能有效地配合工作,同时缺乏司法监督。影响反腐败的深入开展。
(三)反腐败监督机制和监督网络
欧洲还同时形成了广泛的监督机制和网络主要有:一是媒体监督,由于体制的不同,欧洲的新闻媒体享有较高的新闻自由权,并且大都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在监督官员腐败方面拥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二是政党监督,执政党和在野党之间已经形成了司法行政和政党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三是民间组织和国际组织的监督,欧盟同时也很重视国际间非政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应对和参与反腐败问题的预防与解决。我国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腐败斗争,也形成了自己的监督体系。从最高层面上的全国人大和常委会的监督;政党上有执政党的纪检监督和政治协商框架上的民主监督;还有各级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计机关的监督形成了行政,司法和政党的监督,但是从整体来看,监督体系的效能不高,实施的不够成效。
三、制定反腐败预防,惩罚和监督的综合性法律体系
考虑到我国政治体制的特殊性,同时借鉴欧盟西方发达国家的反腐败经验,和我国经济发展进程相类似的俄罗斯的反腐败法律体制。我国反腐败法律体系应该结合我国基本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切实制定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反腐败法律。
(www.fabiaoba.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期刊发表、投稿辅导、发表期刊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发表期刊,寻求论文刊登合作,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论文刊登/国家级论文刊登/
CSSCI核心/医学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投稿邮箱:fabiaoba365@126.com
在线咨询:
275774677、
1003180928
在线咨询:
610071587、
1003160816
联系电话:13775259981
主管单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主办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出版地:甘肃省兰州市 国际标...
期刊简介: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是我国第一份、也是唯一一份面向工程教育研究的全国...
期刊简介: 《种子科技》(月刊)创刊于1983年,曾用刊名:(种子通讯)是中国种子协...
期刊简介: 主管单位: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主办单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委 国内刊号:CN 37-1025/G4 国际刊号:IS...
主管单位:湖北省国资委 主办单位:湖北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 出版地:湖北省武汉市 国...
近来发现有些作者论文投稿存在大量剽窃、抄袭行为,“发表吧”对此类存在大量剽窃、抄袭的论文已经停止编辑、推荐。同时我们也提醒您,当您向“发表吧”投稿时请您一定要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唯一性,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的尊敬。
此类投稿的论文如果发表之后,对您今后的人生和事业将造成很大的麻烦,后果不堪设想,请您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后行。
如因版权问题引起争议或任何其他原因,“发表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侵权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