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白族中流传着诸多关于龙的故事,斗龙型故事是其中重要的一类。本文通过文本分析和结构分析对这类故事存在的二元对立关系进行研究,揭示这种对立关系所反映的白族民众内心存有的朴素的善恶观,以及白族民众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与恶劣的自然环境做斗争的意识。进而指出,此类故事所展现的斗争的最终结果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所以斗龙型故事的结局最终是二元对立的消解。
关键词:斗龙型;民间;对立;消解
中图分类号:I207.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4)08-0149-03
白族流传着许多关于龙的故事,包括神话、传说、故事(以下简称龙故事),“斗龙型”故事又是其中重要一类。这类故事大都讲述的是各种善势力与恶龙孽龙相斗并最终取得胜利的事。人们对这些故事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解读,总体来说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从文化的角度进行解读,认为龙故事背后有着复杂丰富的文化背景,即白族本土文化、汉文化和外来的佛教文化;另一类,对龙故事进行分类,从其中反映的人与自然的关系或从龙形象的演变去认识这类故事。本文从这类故事所显现出的鲜明的二元对立结构来进行解读,分析其背后的深刻意蕴。
一、斗争主体的二元结构
斗龙型故事中斗争双方主体呈现出明显的二元对立结构。这个二元对立结构又体现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恶龙代表的恶势力与善势力的对立,第二层次是善势力的不同表现形态即善势力的不同变体与恶龙的对立,其本质则是人与象征自然的龙的对立及二者间的斗争。
首先,斗龙故事对立的双方是两条龙,一条是孽龙,它为非作歹,欺压良善,另一方则是一条善龙,这种斗龙型故事可称为龙龙斗型。在白族流传的具有代表性龙龙斗型故事有:《龙母》神话,它在白族流传较广,影响也较大,其主要情节是:被一条大蛇养大的孩子在龙宫里因误穿龙袍而化身为一条龙,龙王责令其驱逐盘踞下关、祸患一方的黑龙,将功折罪,最终他战胜了黑龙[1](84-85)。《龙母》神话还有一些变体,具有代表性的是《小黄龙》,其主要情节是:一只大黑龙闯入洱海,兴风作浪,为祸一方百姓,小黄龙勇敢出战,在乡亲们的帮助下,经过与大黑龙三天三夜的苦斗,最终将大黑龙打败[2](53-63)。龙龙斗型还有一个次类是抢龙潭型,这类故事有《白龙潭》、《抢龙潭》[2](42-44)。《白龙潭》的主要情节是:大理海子的红龙想要霸占白龙居住的白龙潭,但小白龙不是红龙的对手,就向观音阁的老和尚求助,最终在老和尚的帮助下打败了红龙[2](30-31)。这些故事中斗争的主体是两条龙,一条龙代表恶势力,一条龙代表善势力,实质上是善恶的对立。对立的双方并没有因为外形的变异而导致斗争目的的改变,代表恶的孽龙最终被打败,代表善和正义的一方最终胜利。善恶分明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重要特征,春秋战国时期,先贤们就已经开始了善恶观的讨论,但在普通民众的心理一直延续下来的则是一个朴素的、鲜明的二元对立观念——善恶分明、惩恶扬善,这是中华民族共有的一种道德底蕴,或者是一种民族共识,白族的善恶观也是如此。白族文化具有很强的包容性,在吸收不同文化观念时,也吸收了其中的善恶观念。就宗教信仰而言,受佛教影响甚深的白族文化就吸收了其善恶观,佛教宣扬轮回,轮回观的前提就是善恶观,一个人的再世轮回视其前世的善恶表现,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以白族民众具有鲜明的惩恶扬善的观念。这个纯朴的观念在民间文学中体现得尤其明显,通过民间文学的传播,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人们相互印证和强化着这一观念,也通过这一观念不断地达成共识,而且它是稳固的,这似乎可以看做民间文学程式化的原因之一。所以斗龙型故事虽然情节颇为相似,但却深得人心,不断得以流传,不仅在洱海地区流传,也在西南地区流传,不仅在白族中间流传,还在附近如彝族等民族中流传。此外,这种鲜明的二元善恶观也是斗龙型故事二元结构的深层的心理原因,正是因为这种观念累积于民族深层意识中,所以自然就会选择鲜明的二元对立叙述。
其次,斗争的一方孽龙不变,善龙却有了各体变体,这些变体虽然形态不同,但其本质却是统一的,它们都代表着良善和正义。善势力一方出现了各种变体,具有代表性的作品有:变体为某种动物的,如《金鸡与黑龙》,善势力化作金鸡山上的金鸡,它与恶龙大黑龙相斗,并让其永远地挂在了悬岩上[1](64)。变体为某物的,如《雕龙记》,善势力是木匠杨师傅制作的木龙,他们与母猪龙相斗,最终把黑色的母猪龙打败[3](331-340)。人作为善势力的代表与恶龙相斗的,如《段赤诚斩蟒》。据《南诏野史》(胡蔚本)记载:“唐时,洱海有妖蛇名薄劫,兴大水淹城,蒙国王出示:有能灭之者,赏半官库,子孙世免差徭。部民有段赤诚者,愿灭蛇,缚刀入水,蛇吞之,人与蛇皆死,水患息。王令人剖蛇腹,取赤诚骨葬之,建塔其上。毁蛇骨灰塔,名为灵塔。每年蛇党起风,剥塔灰。时有谣曰:赤诚卖硬功。今龙王庙碑云:洱海龙王段赤诚云。”[4]相类似的故事还有《赶龙》[5](182)、《掷珠记》、《密息岩清水龙与浑水龙》[6](42,44-45)。善势力是观音或佛祖的,如《向龙王借大理坝》讲述的是:观音破解洱海龙王的种种刁难帮助白族祖先向洱海龙王借半个大理坝居住[5](48-52)。《赞陀啒哆开辟鹤庆》、《祖师开辟鹤庆》、《牟伽祖师钓蝌蚪龙》等[2](203-230)讲述的则是佛祖与恶龙的斗争。在这些故事中,代表善势力的一方,他们或者本身是神仙,或者被赋予了某种神性。
善势力的变体都一致以维护和保护人们的合理利益为目的,而与恶龙展开斗争。金鸡为了保护良田和人而阻止黑龙的自私行为,木龙在人的引导下具有了灵性而为人服务,小黄龙为人们不受水患侵扰而与大黑龙战斗,观音为改善人们的生活条件而与恶龙周旋,这些善势力的斗争都是以争取人的利益为目的,所以斗争的双方实质是人龙斗争。斗龙故事的二元结构展示的是古代白族人的斗争意识,而龙是有象征意义的,它象征着古代白族先民生活环境的恶劣,因此人龙斗争本质上又是人与自然的抗争。龙之所以具有如此象征意义源自于白族先民的水神意识,白族先民在原始农耕文化中,深知水的重要性,在万物有灵的原始思维驱动下,对与水有关的具体生物产生崇拜,如蛇、蟒、蝌蚪、蛙等,因为洱海地区的蛇属较多,白族先民就逐渐奉蛇为水神,后来诸夏龙文化渗入白族地区,与当地水神意识融合,龙就成了当地的崇拜物[1](49-59)。古代洱海地区水患不断,白族祖先与自然的斗争就被演绎成为众多的斗龙故事。
二、斗争空间的二元结构
白族的大多数斗龙型故事中的斗争空间也呈现出二元对立结构,即水域与陆地,发表文章水域包括海子、河、潭,陆地包括山、坝、某村。在大多数的斗龙故事中,前者是龙存在的场所,后者是人及人的利益的守护者存在的场所。较特殊的是在观音佛祖降龙的故事中,观音佛祖由于是神界人物,似乎与人所居住的陆地无关,这与前文提到的水陆对立似乎不符。实际上,在这些故事中,观音佛祖大都是从山中幻化成人形下山来帮助人们排忧解难的,事件的发生地仍然是水陆两地。例如在《开辟大理的故事》中,观音就是变成一个老人从苍山五台峰下来。《观音负石阻兵》中,观音又变成一个老妇人背着石头从山坡上缓缓下来吓退沙贼。所以,即使是神界人物在斗龙型故事里,他们的存在场所也仍然是陆地,与他们所保护的人民在一起。在这些作品中,水域是恶龙居住的地方,它可以在此兴风作浪,陆地是斗龙英雄备战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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