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主要阐述了民营企业互助基金政府相关部门监管现状、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分析以及如何科学合理设置监管部门及监管体系如何创新等问题。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管机制,解决民企融资难,改善融资环境,使其规范、健康、高效运作。
关键词:民营企业互助基金监管体制诚信体制创新
在本人《民企互助基金创新研究》一文中,详细阐述了民营企业互助基金在组织架构、信用控制体系、引入独立第三方专业管理机构和托管银行机制、信息公开透明化、建立风险偿还机制等方面进行一系列创新,本文将从政府部门监管体制角度论述民营企业互助基金的监管体系创新,通过创新更好地发挥民营企业互助基金的作用,使之科学、长远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背景提出:政府相关部门对民营企业互助基金监管现状
以浙江诸暨市企业应急互助基金、江苏省海安民营企业应急互助基金、南通市民营企业应急互助基金、江苏省启东市民营企业应急互助基金等为代表的传统型民营互助基金,大多诞生于2008年金融危机后民营企业融资最艰难的时候,主要是采取政府主导、民企参与的模式,不但注入财政资金而且政府官员担任互助基金重要职位。经过本人实地调研和电话采访考察,发现绝大部分互助基金虽然在帮助濒于危境的民企化解资金链断裂风险、解决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推动金融环境建设起到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很大问题,甚至出现典型案件,对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据江苏省政法系统陆续披露的信息显示:2012年下半年以来,与农村资金互助社、资金合作社等机构有关的刑事案件经常发生,江苏徐州、盐城、南京、连云港等地陆续爆出合作社资金被挪用或者负责人携款潜逃,牵涉资金起码超过2亿元。
目前政府部门监管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监管机制不清晰,责任主体不明确,财政资金介入过深,行政干预过度,信息机制不畅通,监管不到位,走过场等方面。这种先天性监管体制的存在,使得以浙江诸暨市企业应急互助基金、江苏省海安民营企业应急互助基金等为代表的传统型民营互助基金,绝大多数运作状况并不理想,主要表现在:民营企业协会/行业协会主持互助基金日常工作,金融办、银监局、人民银行分行等金融专业监管部门实际独立于互助基金之外;基金规模逐年萎缩,失去短期资金扶持民营企业作用;互助基金运作、风险信息不畅通;资金被少数人把持;决策体系不透明;未建立系统风险准备金制度;缺乏发展后劲,甚至变成了僵尸式互助基金。
二、民营企业互助基金监管现状的原因探究
政府介入过深、干涉过多,忽视了民营企业互助基金自身的积极性和自律性,是造成传统型民营企业互助基金生命力不强、运作艰难的主要原因。
绝大多数互助基金的政府监管部门如工商联、经贸委、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民发局、人民银行等多部门联合执政,过度参与,该管的管不到位,不该管的却总是抓住不放,忽略了民营企业自身的积极参与性,造成“一管即死,一松即乱”的尴尬局面。
民营企业互助基金本来就属于靠市场自身运行的事物,有内在的运行规律,现在却变成了行政权力干涉过多,造成互助基金运行不畅,失去应有的活力,变成僵化体制。李克强总理在不久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强调:要尊重市场规律,市场能做的要让市场去做,政府要简化行政权力只做该做的,绝不能过多干预,违背经济规律。
基于上述分析,必须对传统型民营企业互助基金监管体系进行创新,建立新型的科学监管体系,使得这种创新的监管体制既要规范民营企业互助基金的合法运作,又能充分发挥互助基金自身的激情和内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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