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经济法的生命在于实施,经济法实施属于国家经济法制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干预社会经济之法,建立畅通、有力、高效的经济法实施机制,对实现经济法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的作用。笔者通过简要分析我国现阶段经济法实施中的困境,试图破解难题,提出相应的建议,逐渐消解其困境达至经济法实施机制的健全。
[关键词]经济法;实施困境;建议;消解
一、经济法实施的概述
第一,经济法实施依靠一定主体。徒法不足以自行,经济法实施依靠一定的外在主体去推动,并且也只有良好的主体才能有效地进行经济法实施。第二,经济法实施必须依照有关程序进行,是一种程序性很强的活动。第三,经济活动是经济法实施的对象,只有对经济法具有科学的认识,才能科学认识经济法实施存在的障碍以及寻求正确的解决对策。第四,经济法实施是将经济法规范贯彻落实到社会现实中,将静态经济法规范转化为动态经济法规范,启动经济法规范的社会调整功能。
从上述内涵中,我们可以窥见经济法实施的一般特征:第一,明显的综合性,即经济法的实施应依靠守法、执法和司法等多条途径来实现。第二,独特的行政性,由经济法在制度运作上的现代性所决定,司法权进入行政领域以及将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加以融合的自足性,使得那些具有宏观调控职能和市场规制职能的行政机关成为了经济法的主要执法主体。①第三,高度的专业化。经济法是一个高度专业性、技术性和知识性的法律部门,不具备专门知识和能力的人员和机构,是很难保障经济法的有效实施的。第四,严格的程序性。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之法,为了切实保护广大市场主体的正当权益,防范国家经济干预权力的滥用,经济法的运行必须依据严格的程序进行。②
二、影响经济法实施的因素
本文因篇幅限制,仅探讨法内因素对经济法实施的影响。影响经济法实施的因素,主要包括立法因素、执法因素、司法因素、守法因素等的影响。立法是经济法实施的起点,没有经济法的立法,就没有经济法的实施。立法的专业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则直接影响到法律实施的效果,因此,必须解决好立法领域的各类问题和困境,为经济法的实施提高良好的制度基础。③
执法作为法律实施中的核心内容,对经济法的实施的影响可见一斑。从政府的执法活动看,政府除本身具有的经济执法权,还兼有准立法权、准司法权。正是因为政府在经济法实施中的能量如此之大,所以对其行为必须要设定法律上的边界。政府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权利寻租等负面因素直接影响着经济法实施的效果。
司法因素在经济法实施中的影响呈现逐步弱化的倾向。虽然经济法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市场失灵,可以在执法阶段来实施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通过积极的执法来实现经济法的目标。但作为整个经济法实施的重要一环,如果缺乏经济司法,整个经济法的实施机制就会出问题。毕竟司法也是经济法领域的最终救济手段。
守法因素的效应,直接关系到经济法实施的状况和态势如何。守法主体对法律的遵从度不够,守法的内在动力不足,对法律的趋利避害的思想都直接和间接影响到经济法实施。
三、我国经济法实施中的困境
(一)经济法执法中的困境
1.经济法规范性弱化对行政执法的负面影响。负面影响在于,因其政策性和抽象性,使得法律操作性不强,责任主体不明晰,引发的后果是,缺乏制约的行政主体可能会将政府之手伸得过长,滥用职权,超越权限干预经济生活的风险也逐步累积。
2.执法主体不独立,分工不科学,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在现实的社会经济生活中,一些非经济管理机关也参与经济执法,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十分严重。在经济管理机关中职能分工不明确,有些事情大家争着管,甚至超越管辖范围;有些事情则互相推诿无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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