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志愿者人身损害赔偿救济途径的多样性

时间:2014-04-05 08:51 来源:发表吧 作者:陈慧娟 点击:

  【摘要】志愿服务事业是一项高尚、不求回报的社会行为和一项令人尊敬的公益事业,近年来志愿服务事业在我国取得了快速的发展,为促进社会安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我国在志愿者人身损害赔偿救济方面却依然面临诸多问题,志愿者在服务过程中很容易遭受到损害,一个系统完善且高效及时的对志愿者人身损害的救济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文从建立志愿者人身损害赔偿救济的意义着手,从志愿者人身损害出现的根源出发,对志愿者人身损害发生后志愿者的救济途径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一个本人认为合理的赔偿途径,进而保护志愿者的人身权益,促进志愿者事业的可持续健康的发展。

  【关键词】志愿者;人身损害;救济途径一、志愿者人身损害赔偿救济的意义

  随着志愿服务事业的快速发展,志愿者服务的范围呈现出扩大的趋势,覆盖了各个方面,如应急救援、大型赛事、大型会议、服务西部、社区服务、环境保护、支教团、海外服务、扶贫接力等等,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也易受到人身损害,为了让志愿者服务事业在建设美好社会中发挥其应有作用,对志愿者的人身损害赔偿救济有其深远的意义。对志愿者人身损害赔偿救济笔者认为有如下几点:(一)有利于保障志愿服务事业的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中华志愿者协会副会长黄晴宜在2011年12月5日介绍,“我国各省区市、三分之二以上的地(市)和部分县以及高校、企事业单位等成立了志愿者协会,全国已建立了43万多个志愿者组织,志愿者已超过6000万人,其中注册的志愿者将近2000万人。”而现如今远远不止这个数字,如此庞大的志愿服务队伍,相应的对志愿者人身权益损害的救济的意义就不言而喻了,有效的对志愿者人身损害进行赔偿救济有助于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二)激发公民参与志愿服务事业的热情

  对于人身的保护是最基本的、最迫切的保障,志愿者对人身保障没有后顾之忧时才能更加积极、更加热情的参与到志愿服务之中。(三)有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志愿者服务事业作为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不管是志愿者组织还是志愿者本人都是不要求回报,只要求满足精神层面的需求的行为,对国民精神文明的建设有着深远的意义。(四)能够体现并弘扬民法中公平正义原则的要求

  对志愿者在受到人身损害时进行民事法律救济,从法理层面上来讲是同法律的正义价值吻合的。

  (五)完善的志愿者人身损害赔偿救济机制有利于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的同时也能促进人权的保障

  现如今对人权保障的呼声越来越高,志愿者当然享有其基本的人权,对志愿者人身的保护直接或间接的促进了人权保障事业的发展。二、志愿者人身损害出现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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