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建设的思考
时间:2014-02-20 15:38
来源:发表吧
作者:王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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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教师的发展是独立学院长足发展的内生增长机制。目前我国独立学院的教师队伍普遍出现了结构不合理、定位不清、发展方向不明等问题。只有充分发挥政府、学校、教师“三位一体”的协调机制,方能培养独立学院健壮的师资队伍,从而促使独立学院为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关键词]教师队伍三位一体独立学院
[中图分类号]G64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3437(2014)01-0001-04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关键。对于高等教育而言,如果说教学质量是一所高校的生命线,是高校核心竞争力的首要体现,那么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就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一环。因为教师的发展是高校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增长机制,只有充分利用这个内生增长机制,学校才能得到可持续发展,独立学院更是如此。
自1999年大批独立学院陆续成立以来,独立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普遍进入了成长期。独立学院从诞生时起,就面临着机遇和挑战。一方面,作为联系公立大学和民办大学之间的桥梁,它的诞生对于区域高等教育布局结构的合理化、人才培养结构的多元化以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都有着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已经并将继续为中国的高等教育事业做出重要贡献。另一方面,独立学院一直生活在一本、二本等实力雄厚、历史相对悠久、有较强社会知名度的院校的阴影之下,加之众多同类兄弟院校的冲击,生存的艰辛和竞争的激烈使独立学院面临巨大的挑战。要想在日趋激烈的生存竞争中占得先机并获得长足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并体现自身特色是其唯一的出路。这就使独立学院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显得异常重要。如果说学生是独立学院的生命线,那么教师则是独立学院发展的灵魂。[1]
一、独立学院师资队伍的现状分析
总体而言,独立学院的师资数量和质量远不能适应独立学院发展的需要。教师定位不明、发展方向不清,已经成为独立学院发展的瓶颈。
(一)独立学院师资队伍的特点
1.师资队伍存在极强的“非独立性”
独立学院师资队伍结构不合理,专职教师少,外聘教师多。独立学院师资一般是由专职教师(本校)、母体高校委派教师、社会外聘教师三部分组成。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和成本的考虑,独立学院往往聘用有经验的、有名望的兼职教师或退休教师作为外聘教师,而作为正式员工的专职教师则偏少。比如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现有专任教师348名,但其中专职教师只有17名。①而法学院现有在校学生1397人、27个教学班,每学年需要开设的法学专业课程近50门。按每两门法学课程配备一名专职教师计算,再加上辅导员、教学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学校至少需要配备40名以上的教师,这样才能为更好贯彻商学院的办学方针,提高教学质量。这与现在的17名专职教师相比,还存在很大的缺口。
2.对教师的定位不明
对教师的定位不明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独立学院教师没有得到政府的有效认可。经过10多年的风雨洗礼,目前独立学院的教师水平已经与许多公办大学的师资队伍非常接近,不但学历高(上课教师均为硕士研究生以上),教师职称也有较大的提高,具有副高、正高职称的教师数量也在与日俱增,在理论上与公办大学的教师都属于高教系列。然而,在现实中,独立学院的教师与学校属于普通的劳动合同关系,完全不享有公办大学教师享有的福利待遇,尤其是退休保障制度。另外,独立学院教师的职称评聘与公办大学的口径一致,即都是由省教育厅评审,但在取得相应职称尤其是高级职称以后却缺乏相应的待遇兑现。不论是《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胡锦涛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温家宝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均未提及独立学院教师的地位问题。另一方面,独立学院缺乏对教师的明确定位。纵观独立学院的性质定位,无一不是培养应用型人才。要培养应用型人才,首先要求教师有较高的应用能力。温家宝同志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0年7月13日)中指出:“教师应当成为传道、授业、解惑者,成为具有教育智慧的学者,成为人格修养的楷模。”独立学院的教师应当是具有应用能力的楷模。但至今尚未有独立学院对教师有如此明确的定位。教师是以上课为主还是以科研为主?客观上,独立学院的教师普遍存在上课任务重的情况,尤其是在遇到某些课程不能及时聘请到外聘教师,抑或在上课过程中出现不能继续上课甚至出现“摔课”时,这些上课任务无疑落到专职教师的肩上,不少教师成了“上课机器”。另外,独立学院教师的职称评审统一到省教育厅,其标准就是“科研独大”。那么独立学院的教师是以上课为主还是以科研为主?如果以上课为主,其评聘职称时又该如何应对?如果是以科研为主,那么多的课程又该如何处理?各独立学院显然没有明确定位。
3.教师的再培训缺乏
独立学院教师的再培训缺乏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教师本身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大多数独立学院存在师生比例失调的现象,师资力量不足,由此导致教师教学工作超负荷。教师每天的重心除了备课就是讲课。繁重的教学任务无疑会占去教师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学术的钻研、业务水平的再提高无暇顾及也就成为必然。比如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的教师人均课时达12节以上/每周,再加上备课的时间,钻研学术、提高业务水平所剩的时间和精力几乎没有。另一方面,学院对教师的科研也不够重视,这有学院领导本身科研意识不强,抑或无能为力的原因。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即便领导重视科研,但如果投资方不愿在教师的再培训上花钱,那么一切计划就被搁浅。而这些对于独立学院的年轻教师的成长来说却是至关重要的。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共有专职教师17名,近三年(2009年12月31日-2011年12月31日)共有5人参加了8次学术会议,其中5次会议的地点都在昆明,也就是说,真正走出去交流的近三年只有3次。
4.教师缺乏归宿感
独立学院由于与公办大学产生的机制不相同,造成了独立学院的教师与公办教师在人事关系、福利政策、工资待遇以及社会地位上都“低人一等”的现象,使得教师很难有归宿感。尤其是独立学院的“非独立性”,包括与母体院校的依附性、对外聘教师的依赖性都决定了多数独立院校对教师的不重视,缺乏对教师的保护措施。也即是说,学校与教师的关系是通过招聘等市场手段进行的,但在具体管理上又高度仿效公办大学对教师的管理,严重缺乏激励等创新措施,这使得独立学院的教师处于尴尬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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