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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传播环境下新闻评论的风险及突围(2)

时间:2014-02-10 16:10 来源:发表吧 作者:汤伟军 点击:

  从“用事实说话”到“事实即评论”

  一直以来,媒体的“评论”奉行“用事实说话”原则。这里其实牵扯到两个关键点:新闻的真实性以及“论”从“事”出,即如陈力丹教授所言,“用事实说话是个带有介词的动宾结构短语,核心是‘说话’,‘用事实’是方法”。由此可见,“用事实说话”的表述也存在着不少误区,比如将“事实”和“说话”割裂开来,但我们知道,在具体的报道文本或节目里,“事实”和“说话”是无法截然两分的。试图在“事实”的基础上说“说话”,这在很大程度上记者出于提炼的需要,以彰显新闻报道的深度与深刻。其次,就“事实”和“说话”的关系而言,两者是有主次之分的,“用事实说话”的理论表述,其重点在于“说话”,也即要给公众传达出作者的思想、观点和意见,“事实”是工具性的,是在“用”层面的问题。

  但实际上,“事实”无疑具有主体性地位。即便是《焦点访谈》喊出“用事实说话”的主张,并以“新闻主体+主持人点评”作为其节目形态的时候。因此,所谓体现深度的“观点”的提炼,它实质是在事件的层层展示的过程中予以体现的,乃是“事实”在说自己的话,或者说,“事实即评论”,这样一来,记者只需要将复杂的新闻事实一一呈现给读者或观众,就好像你在剥一个洋葱,在层层剥离的过程中,也就传达了事件本身所包合的社会意义。

  而笔者之所以在社交媒体环境下,强调评论的立场需要从“用事实说话”到“事实即评论”的转换,更为紧迫的缘由就如前所述,“事实”在社交媒体传播环境下的碎片化、不确定性,都使得建立在这样“事实”基础上的“评论”。问题丛生。而激烈的市场化竞争,往往使得我们不时“口痒”,为了一时之快,所谓时宜I生往往也就置于一旁了。

  在这里,我特别赞同《人民日报》评论部吴焰提出的“真理”与“真相”的关系辨析,这实际也是在呼应“事实即评论”的观点。她这样说到:评论究竟是追求真理还是真相?毫无疑问,肯定是追求真理。可是现在,更感觉到评论要有力量,是要从追求

  提要:社交媒体环境下,舆情的非理性,信息的碎片化、失实,乃至网络舆论对现实世界的重构与改写,都在不同维度影响着新闻评论的准确和客观。作者强调了从“用事实说话”到“事实即评论”转化的观点。欢迎来稿参与讨论。

  关键词:社交媒体新语境新闻评论问题与改进

  媒体间的竞争重心,从“新闻”逐渐让渡到“观点”,这是近年来业内出现的变化之一。而随着社交媒体的崛起,以及传统媒体与社交媒体日趋交互的语境,如传统媒体开设加V微博、微信推送,甚至二维码技术的运用,新闻评论自有其突破原有格局的理论愿景,如时效、独家,甚至突破传统媒体的发言界限,等等。

  新传播环境中的评论难题

  社交媒体环境,作为信息披露、观点表达的平台,甚至是社会抗争的工具,在政治传播以及民主化进程中,无疑有其突破新闻管理、扩大公民参与等正面意义。但是,将“观点”的竞争在新传播环境下强化到极致,则是网络舆论、微博等与生俱来的缺陷,反过来会一定程度影响、制约着观点生产的流程与质量。

  “观点”的生产,基于“事实”。而在新传播环境下,时评和信源之间直接跳过了传统媒体这一“滤”的过程,评论主体往往直接面对事件的当事人,而其中所掺杂的情绪、复杂利益,都无疑会对事实的建构产生诸多负面作用。新闻事件在微博世界的呈现,往往是碎片化的,在这个基础上做出的相关评论,就极容易偏离新闻事件的本相而误伤相关当事人。像冀中星在首都机场引爆案,这样的个案,万一其真相滑出了人们日常经验的范畴,那么,如此快速反应的评论当如何自处?实际上,围绕着冀中星的个人遭遇,其本人、东莞方面以及冀中星的家乡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政府,各方说法都有较大出入,在地方主义、维稳等多种因素交织下,故事的叙述呈现多元、繁复的面相,我们的时评又是基于何种版本呢?

  同时,在这碎片化的虚拟网络里,恰又为谣言的滋生与传播提供了温床。当代的新谣言不能简单等同于“虚假”信息。有学者指出,就当代谣言而言,有几个特征值得注意。首先是大部分谣言的参与者与谣言主体并无利益纠葛,因此,其背后往往没有显著的“恶意动机”,更多是民众释放心理焦虑、表达社会诉求、重建社会认知的“工具”。如果说传统谣言多为“缺乏事实依据的谎言”,那么,当代的新谣言则多为“真实的谎言”,如果逐一看谣言的具体内容,多数情况下为虚假,但就我们所处时空的社会真实,恰恰在谣言中得以充分体现。2009年杭州“70码”事件中,所谓胡斌有“替身”说最终被证明是“谎言”,但因为“权贵操纵司法”这一“假想”的社会现实,无疑合乎网民根深蒂固的社会心理。再比如数月来—直处于舆论焦点中的李某涉嫌轮奸案,继案发时的“私了说”、“虚报年龄说”后,又出现“轮流发生性关系”说,批评矛头直指警方为当事人脱责,这些尽管事后都被证明为不实,但经由微博世界中的意见领袖的转发、评论,却也造成群情激奋的舆论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在公众越来越多地卷入到日常新闻生产流程的时候,记者是否能够免于网络舆论的压力而恪守其中立的第三方立场,是一个越来越值得探究的理论命题。是盲目屈从“民意”,还是秉持“中立”,看似自明的选择,但具体到新闻、评论的场域,则不能不受到网络民意的影响,甚至会干扰到正常的新闻、观点生产的流程。2009年,《南方都市报》记者龙志发表《女服务员与招商办官员的致命邂逅》一文,这使他成为被网友“人肉”的对象,因为在这篇稿件中,作者忠实于采访的事实,而打破了网络舆论树立起来的形象——烈女邓玉娇和狰狞鼠辈邓某某——这与民众所赋予的角色产生巨大落差。结果是,报社收到许多读者的投书,要求开除这位记者。类似事件可能会对记者的心理产生微妙影响,当媒体和记者的报道体现出一定的倡导色彩,其新闻、评论框架符合网友们的心理预期时,会获得网络舆论的赞扬。当有些媒体和记者试图做出相对中立的报道或者评论尝试时,立刻遭到网络舆论的抨击。这种“爱憎分明”的表现迫使记者今后在报道此类事件时,更加注重立场,而非事实。在这种情况下,评论有可能沦为替“民意”背书,而缺少客观、理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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