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新型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形态(2)
时间:2013-12-17 10:12
来源:发表吧
作者:鱼小强
点击:
次
其创新之处在于:(1)营销型企业的加入。在这里营销型企业不是龙头企业,而是作为一种提供前项和后项服务的中介组织进入的。这时,营销型企业和合作社(大户)共同构成了组织链条中的中介组织。这样一来,延长了组织链条,使原来交易的三个环节变成了四个环节,外生交易费用增加,而内生交易费用降低了。(2)契约的稳定性。在这种组织形态中,龙头企业只需和营销型企业签订合同。营销型企业与合作社(大户)相比有两个特点:一是资产数量较大;二是企业法人合同观念强,因而降低了履约风险,使契约趋于长期和稳定。(3)龙头企业的跨区域性。在以往所有关于农业产业化的文献中,龙头企业都具有“本地性”,一般情况下是在一个镇、一个县,更大一点在一个市的范围内,和当地的合作社(大户)及农户联结成产业化链条。我们观察到的新型产业化组织形态,龙头企业在陕西,“龙身”和“龙尾”在安徽,突破了龙头企业的空间局限。这有两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在更大的范围内配置资源,促进了生产要素的充分流动,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二是龙头企业能够有更多的机会购买到优质原料,为提高产品质量奠定基础。所谓优质原料,指的是农产品最适产区生产的产品。比如药材,不同产区有效成份含量有所差别。安徽毫州是中国著名的中药材之乡,药材品质好,种植规模大,价格较低,陕西龙头企业和其建立产业化经营组织,可谓千里姻缘一线牵,这里的“线”,就是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
需要指出的是,跨区域性只是本文个案中龙头企业的一个特征,并非龙头企业的一般特征。事实上,绝大多数龙头企业在地域上更靠近于农产品基地或大型农产品交易市场,或者就是在农产品基地或交易市场基础上才建立起来的,这表明,龙头企业在区位分布上是以原料为指向的,而不是以市场或技术为指向。
三、理论解释
对“龙头企业+营销型企业+合作社(大户)+农户”这种新型农业产业化组织形态的产生,如何从理论上予以理解呢?回答这个问题,关键是要说明“组织链”中引入营销型企业这一新元素的合理性。
按照杨明洪的分析,“组织链”中要素的增减,主要是当事人为节省内生交易费用所做的努力。内生交易费用是新古典经济学的一个重要概念,指机会主义的对策行为所引起的交易费用,是市场均衡同怕累托最优之间的差额,它比外生交易费用(交易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发生的费用)对均衡分工网络大小和经济绩效的影响更大。农业产业化“组织链”中引入“合作社(大户)”这种新的元素,逐渐深化为“公司+合作社(大户)+农户”,其根本动因在于节省内生交易费用[2]。笔者认为,“公司+合作社(大户)+农户”中引入“营销型企业”这种新的元素,其根本动因仍在于节省内生交易费用。
在“龙头企业+合作社(大户)+农户”中,由于组织的内在缺陷,产生了巨大的内生交易费用。从龙头企业一方看,由于其直接对接市场所以对农副产品质量最终的检验定级一般由龙头企业集中确定。它总可以通过合同中事先留下的“公共空间”决定如何实施合同,当市场价格低于合同价格时,龙头企业存在着强烈的压级压价动机而合作社却无法制约这种机会主义行为。这实际上限定了组织的适用范围,即只有农副产品市场看好、市场价格高于合同价格时,这种组织的合作才能获得成功。从合作社一方看,由于其本身拥有的资产数量极其有限,加之合作社成员进退社自由,这使得合作社数量很不稳定。没有自有资金和资产抵押就不能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大户的情况比之更差,因为大户比合作社存在着更强的利润最大化动机。这样一来,契约对各方的约束力比较弱,使合同关系变得较为不稳定。
营销型企业作为一种中介组织的加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上述矛盾。由于营销型企业资产数量较大,克服了单纯合作社(或大户)资产数量有限的缺陷,因而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谈判能力,限制了龙头企业的压级压价行为。反过来,营销型企业有足够的自有资产龙头企业也能够在事后制约其机会主义行为,从而使双方的合同关系较为稳定,也节省了内生交易费用。
新古典经济学指出,内生交易费用和外生交易费用之间存在替代性。营销型企业加入之后,中介组织多了一个环节,相应地外生交易费用也会增加。那么合作社(大户)是否可以退出“组织链”以减少外生交易费用呢?回答是否定的。因为正如周立群和曹利群指出的,中国农村是一个典型的静态社会,农民之间不仅相互了解,而且存在着相互监督。由于道德约束有极强的制约力,所以,单个农户成为合作社成员后,会自然减少其机会主义行为。同时,合作社也会出于长远利益的考虑主动地对农户的机会主义行为予以制止。农产品生产大户也可以起到类似的监督作用。因而合作社(大户)的介入在节省内生交易费用方面具有明显的优势。它们如果退出,外生交易费用降低,而内生交易费用会明显增加,不利于契约稳定。所以营销型企业的加入,强化了中介组织功能,但它不能替代合作社(大户)。
(www.fabiaoba.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期刊发表、投稿辅导、发表期刊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发表期刊,寻求论文刊登合作,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论文刊登/国家级论文刊登/
CSSCI核心/医学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投稿邮箱:fabiaoba365@126.com
在线咨询:
275774677、
1003180928
在线咨询:
610071587、
1003160816
联系电话:1879699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