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性金融下中小企业贷款模式研究(2)
关于开发性金融的特点,陈元(2004)从制度建设、经济建设和组织建设等多方面进行了总结,其中几点在开发性金融对中小企业贷款问题的解决上有指导性作用:一是开发性金融的核心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以市场业绩为支柱,基于国家信用的特点同时决定开发性金融的目的不是单纯的盈利性目的,其必须实现政府目标。二是与商业金融的重要区别是:开发性金融强调制度建设和市场建设。三是开发性金融的一个重要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是:国家及政府组织增信。政府与金融机构不再是对立的双方,不再是银行不良贷款产生的根源。通过相互合力,开发性的融资优势与政府组织功能相互结合,成为组织增信的社会功能。该原理不仅适用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同时也适用于农村金融、中小企业融资,其核心是建立一个风险控制机制和信用体系,使增信的一方能够有效地防范风险。四是开发性金融的融资机制强调:"政府选择项目入口、开发性金融孵化、实现市场出口"。
开发性金融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的思路是:利用开发性金融机构的国家信用,组织政府、企业和相关组织建立有效的贷款机制,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随着经济环境的改变,具体的融资模式上会相应地改变,但是制度建设、信用建设和市场建设是开放性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主线,通过这些制度建设,促进区域金融生态体系的发展,为区域经济健康有效的发展注入活力。基于开发性金融理论,国家开发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上进行了有益地探索,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三、基于开发性金融的中小企业贷款模式
开发银行"四台一会"贷款模式是开发银行突破传统的贷款模式,独创地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模式。"四台一会"贷款模式涉及到组织平台、担保平台、借款平台、公示平台和信用协会等多平台建设。所谓组织平台,是指市县政府为推进与开发银行在中小企业等基层金融领域的合作而设立的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由政府主要综合经济部门人员参加,作为与开发银行合作的地方政府协调性机构。所谓担保平台,是指与开发银行有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经开发银行评审认可的担保限额内,为市县平台公司承贷的开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负责贷款项目提供担保审查意见并出具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谓借款平台,是指市县政府独资或控股的中小企业平台公司(企业法人),负责中小企业申贷受理、项目筛选和初审,并且作为借款人,统一向开发银行借款并委托其它商业银行或农信社(即代理结算行)将贷款资金分解发放给企业(用款人),同时负责贷后管理和本息回收,将企业偿还的贷款本息进行归集并统一偿还给开发银行,即承担统借统还责任和有关管理工作。所谓公示平台,是指合作办、借款平台等平台机构对开发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实行"三公"(受理公开、发放公示、还款公告)而建立的各种社会公示途径和机制的总称,目的在于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共同监督开发银行贷款公开、公正、公平实施并共同防范风险。所谓信用协会,这里专指依法成立的中小企业信用协会(或行业协会)。申请开发银行贷款的企业一般应首先加入当地中小企业信用协会,协会负责对会员进行自律管理、信息归集和信用评级等工作。
与其它贷款模式相比,"四台一会"贷款模式具有以下优点:
第一,该机制可以较好地解决银行和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由于该机制涉及四个组织,四个组织之间形成一个相互支持又相互制约的局面(见图1)。该模式下,开发银行和企业之间引入了合作办、借款平台等平台机构,使其在信息获取上有效发挥桥梁作用。一方面,平台机构依托政府,立足当地,对本地企业相对比较了解;另一方面,开发银行与平台机构之间由于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尤其是对借款和担保平台进行了信用评级并实施监管。这种借助平台机构消减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创新做法,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创造了基本的前提条件。
第二,该机制可以降低对企业财务状况和抵质押物的过度依赖。在"四台一会"贷款模式下,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处理缺乏抵押品时的贷款问题。例如,利用平台机构充分的信息资源,可对部分优质企业发放信用贷款;借助政府组织协调优势,推动建立当地中小企业信用协会,在会员之间开展联保互保;引入担保平台,对中小企业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第三,该机制可以较大地降低开发银行和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借款平台负责企业申贷受理、项目筛选和初审以及部分贷后管理和本息回收工作,并且贷款一般采取批量操作方式,合作办和借款平台组织化、成批量地汇集当地融资需求,避免和减少了企业在融资上的各自为政,不仅节约了融资的社会成本,同时降低了企业的综合成本。
第四,该机制可以较好地控制开发银行的贷款风险。首先,借款平台必须是依法注册登记、政府独资或控股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无论用款企业是否违约,借款平台都须按时偿还开发银行的贷款本息。其次,该模式建立了包括互保企业、信用协会和政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多级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最后,借款平台按照开发银行的信贷政策和有关规定,对贷款企业和项目进行筛选、审议和公示,特别是在审议环节引入外部独立委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增加了一道风险识别和防范的关口。
第五,该机制可以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优势。市县政府在中国行政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依靠其强大的行政能力和组织协调优势,在推动和引领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独特作用。政府组织协调优势在该模式中的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政府比银行更加了解当地企业及其融资需求,并且通过合作办推荐、借款平台初审,以确保开发银行对贷款企业和项目既做到优中选优,又符合当地经济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二是政府通过合作办和借款平台以组织化、成批量的方式汇集当地融资需求,同时按产业类别帮助贷款企业组织开展项目培训和市场开拓并提供各种配套服务。三是政府在做强做大借款平台的同时,建立中小企业贷款发展基金,以补贴和贴息等方式参与融资过程中的风险分担。四是政府协助贷款本息回收和不良贷款化解,比银行更有效力。
四、结论
开发性金融理论认为,开发性金融在我国"三农"、中小企业、文教卫生等民生富民领域的建设中有所作为。在实践中,开发性金融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机制设计、建设进行了大量的探索性工作。其中,"四台一会"贷款模式对地区金融制度建设、信用建设和市场建设起到很好的作用。
基于可发性金融理念的中小企业融资实践中的几个重要特点总结如下:一是坚持规划先行。深入认识"规划先行、融资推动"的开发性金融理念,结合中小企业客户的不同融资偏好及风险管理要求,测算中小企业融资空间,提出融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划。二是坚持金融社会化理念。充分依托外部资源,全面拓展与各行业协会、中小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的合作,建立具有开发银行特点的、多元化的社会支持体系。三是积极推进专营机制建设。通过建立专营机制,实现中小企业贷款业务独立、高效运转。四是坚持产品创新与风险控制相结合。以客户为中心,简化审批程序,规范操作流程,研发适合中小企业"短、频、快"融资需求特征的金融产品。五是以多种手段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通过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促进担保体系建设、推进微贷款业务等手段,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支持中小企业、微小企业及个体经营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元:《发挥开发性金融作用促进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管理世界》2004年第7期。
[2]林毅夫、孙希芳:《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经济研究》2005年第7期。
[3]范肇臻:《政府金融支持推动中国中小企业发展--基于对日本实践经验的研究》,《经济管理》2009年第9期。
[4]国家开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课题组.开发性金融论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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