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2011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提出,要“积极推动协同创新”,标志着“协同创新”正式进入国家战略层面;教育部紧随其后提出的“2011计划”也于2012年4月启动实施,该计划强调国内一批高校将从重大前瞻性科学问题、行业产业共性技术问题、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以及文化传承创新的突出问题出发,联合国内外各类创新力量,建立一批协同创新平台,形成“多元、融合、动态、持续”的协同创新模式与机制。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由此可见,跨区域科技协同创新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根据创新实现途径的不同,学者熊励等将协同创新分为内部协同创新和外部协同创新,并进一步将外部协同创新分为横向协同创新和纵向协同创新[1]。内部协同创新的主体是产业组织本身,其实现依赖于组织内在要素之间的互动。国内外学者关于内部协同创新的研究,主要针对如何实现企业内部要素之间的协同展开。外部协同创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产业组织与其它相关主体之间的互动[2]。借已有研究成果,本文认为,纵向协同主要指供应链或产业链企业间的协同,横向协同创新指不同产业主体间的协同。
所谓科技协同创新,是指不同创新主体(产、学、研、金、政、用)基于目标利益,通过创新要素的有机配合与相互作用,在创新互动机制的约束和协调下,通过复杂的非线性相互作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而产生单要素无法实现的整体效应的过程,在形式上属于横向协同创新。作为一种基于特定目标运行的复杂创新行为,科技协同创新的实现过程有一定的阶段规律性。处于不同演化阶段的协同创新行为,其特征不同,影响因素也不同。目前,关于横向协同创新,国内外学者主要围绕协同创新运行机制、模式和绩效等展开研究[1][3],但对阶段性演进规律及其影响要素的研究尚少见到,这使如何从宏观上把握整个协同创新活动的运行规律,增强协同创新效应缺少理论支持。本文将从协同创新活动的发展进程视角,研究科技协同创新的生命周期演化阶段,以及不同阶段协同创新活动的特征,各阶段的关键影响因素,并提出针对性发展建议,为促进科技协同创新活动的有效开展,提升协同创新绩效提供理论参考。
二科技协同创新的演进阶段及特征
科技协同创新是由众多创新主体和要素共同参与的复杂行为,其演进和发展有自己的轨迹和规律。创新系统最重要的表现是创新能力[4],如果以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作为创新活动不同阶段的辨识变量,可以发现科技协同创新的发展具有生命周期的阶段特点,集中表现为协同创新能力和协同创新绩效的阶段性变化。
在科技协同创新磨合期,各创新主体之间的信任机制和协作模式尚未确立,创新能力难以形成合力,很难或不能马上转化为创新绩效;随着不断磨合,创新氛围逐步形成,创新基础设施不断建立和完善,各种服务机构和中介服务组织也开始出现,此时协同创新进入迅速成长阶段,创新能力随之较快增长,创新绩效开始逐步产出;当各种正式规则和非正式规则相继建立并发展成熟,协同创新各主体之间的协作模式趋向于合理和稳定,创新能力达到最高点,创新绩效开始集中化高效率地产出,科技协同创新进入成熟阶段;而当协同创新目标达成后,协同创新活动的既定任务基本完成,协同创新组织自然解体,这时组织整体创新能力下降,协同创新绩效也逐渐减少。
企业生命周期理论的创立者美国学者IchakAdizes(1997)认为,企业的生长和老化同生物体一样,主要是通过灵活性和可控性两大因素之间的关系来表现,灵活性和可控性决定了企业在其生命周期中所处的位置[5]。但协同创新的生命周期演进与生物体进化和企业发展阶段存在不同:对生物体和企业而言,它们的组成部分不仅依附于整体,且其价值就是服务于整体,不管是生物体的单个细胞、单个组织还是企业内部的单个员工、单个部门,都不可能单独存在;而创新主体是独立的、完整的,协同创新是不同主体基于特定目标而形成的协作,会形成阶段性特征,因此创新主体之间存在更多的磨合和信任问题。
三科技协同创新阶段演化影响因素
(一)资源要素互补是协同创新活动顺利开展的基础
资源要素互补度是指不同协同创新主体所提供的创新资源的互补程度。科技协同创新的资源包括创新主体所拥有的知识、技术、资金、设备以及政策等一系列要素,这些要素直接或间接地对创新组织的竞争优势及创新能力产生影响。
协同创新的初衷和动力就是资源要素的互补,如果协同创新主体不具备这一特征,那么合作很难形成。首先,在协同创新过程中,互补资源可以增强创新主体内部资源的价值性,通过学习效应、互补效应,促进科技创新活动过程;同时,促进知识创新主体和技术创新主体间的深入合作和资源整合,通过系统叠加的非线性效用,产生协同剩余,这些都有利于创新绩效的提升。其次,资源要素的互补有利于创新资源向创新能力的转化。当所拥有的资源同时具有价值、稀缺、难以模仿和难以替代四个特征时,这种资源就会成为获取和保持竞争优势的源泉[6]。根据能力观的观点,能力(capability)是通过组织资源(包括人力资源、规则和政策等)长期的相互作用得以形成并发展。对于科技协同创新,其参与主体所拥有的资源具有异质性,当协同合作开始后,资源开始流动和共享,单个主体所拥有的难以单独发挥作用的优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从而使单个主体独自的创新资源转化为协同组织的协同创新能力。
因此,在协同创新形成之前,就需要考察协同主体间的资源互补度,以确定合作是否可以形成;在创新活动进行过程中,同样需要不定期检查创新资源的完备度,以保障协同创新有开展基础。
(二)知识流动与共享影响创新能力和创新绩效的提升
知识流动与共享是指创新组织内部各成员在创新活动过程中彼此之间进行的知识交流活动,主要体现为在创新活动中知识的转移和扩散。通过流动与共享,知识由个人层面扩散到组织层面。成员可以通过查询组织知识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工具。同时,员工好的方法和工具也可以通过反馈扩散到组织知识中,方便组织成员查阅,从而提高组织效率。
Polanyi将知识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两大类。显性知识指容易转化为符号的知识,可以用有声和无声语言加以表述,从而方便传播;而隐性知识则不容易用符号记录,难以用语言加以表述[7]。在科技协同创新活动中,显性知识包括产品知识、技术、方案、政策规章以及用户体验等,而隐性知识则包括创新想法、设计思路以及彼此间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习惯、默契和惯例等。
企业、科研机构及其他创新主体在协同开发产品或其他创新活动的过程中,包含着大量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的流动与转化。Charles,Marjorie,Steensmaetal.(2004)、Hansen(2002)、Steven(2002)、Tsai(2002)等人的研究表明,组织间知识共享惯例对关联企业技术创新有重要促进作用[8]。对于科技协同创新而言,创新组织间的知识共享不仅能够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来源,直接促进企业的技术创新,而且通过持续地组织间流动及互动,促进了隐性知识的传递和组织成员知识获取、吸收和利用水平的提升,从而提高了组织的科技创新能力。从价值获取的角度看,充分的信息流动和知识共享也使得创新组织成员更多、更快地获取合作伙伴的知识,从而提高创新能力,也间接促进了企业技术创新绩效的提升。可见,知识的流动与共享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更多有价值的信息,使得组织可以在整合外部知识的基础上启动内部的知识创造过程,提升技术能力,提高技术创新绩效。
综上所述,从短期来看,各创新主体的知识流动与共享通过扩大组织可利用的信息量直接提高了组织技术创新的质量,加快了技术创新的进程。从长期来看,深入、广泛的知识流动与共享,一方面可以在组织内部形成良好的创新气氛和惯例,学习到合作伙伴的缄默知识和解决问题的方式,另一方面也可以不断形成和完善组织内研发部门的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创新绩效。
(三)制度规范性决定协同创新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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