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 要】黄河大桥开始施行免费通行,受到了沿岸居民欢欣鼓舞。一方面是人民切实受惠,另一方面也发现并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值得探讨与思考。政府职能转变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但也要切实看到还有很多的不足有待于继续完善和补充。公益不是一个空洞而美好的名词,而是落在人民身上的最切实的利益需求,其最普遍、重要也最容易被忽略、侵害,并且很难得到全面适当的救济。因此更需要我们从多个方面进行保护,结合法律的手段与社会、政府的力量来共同实现我们共同的公益需求。
【关键词】公益回归;履行缺失;职能转变;公益保护
一、迟到16年的“回归”
2012年10月7日上午9时,河南省交通厅宣布从8日零时起,郑州黄河大桥将终止收费,永久免费。但是这应该在16年前就开始了。这座大桥建成并投入使用了26年,其中,超期收费了16年。在如此之长的超期年限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思考:
(一)黄河大桥得以“回归”,但超收的钱归往何处
超期收费16年,很自然我们就会想到超收的这些钱去哪里了?郑州黄河公路大桥于1996年经还清贷款到2000年才改为经营性收费公路,这就有一段空白有问题,而这期间的四年经营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依然为政府。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的规定,若该公路为政府还贷公路,那么如果其在批准的收费期限届满前已经还清贷款、还清有偿集资的,必须终止收费。贷款已经还清,政府已经没有收费依据的依据,这时的收费可以认为是政府的纯盈利性行为。那么这四年的收费收入去了哪里呢?其去向和用途是不是该让民众知晓?
(二)政府还贷到经营性公路,经营权转变的欠透明
2000年底,河南以京珠高速公路郑州至漯河段、郑州黄河公路大桥等公路资产发起成立了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03年批准上市,批准的大桥收费期为20年,至2020年底。按经营性公路计算,郑州黄河大桥转为经营性大桥后,还可以继续收费不超过25年,那么此时郑州黄河大桥可以收费到2020年的说法就可以算是有理有据。
然而中原高速公路公司用什么样的价格取得了黄河大桥的经营权,它向谁支付了购买成本和对价,支付了多少?采取了怎样的方式获得经营权,是否有采取公开的招投标、公示公告等方式?没有。同时,河南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原高速的实际控股人;而河南省人民政府又100%拥有河南交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既是实际控股人又是公益事业的维护者,双重身份的河南省政府在利润和公益二者间会做怎样的选择?医学论文
(三)公共服务还是资本市场利润的垄断
在大桥免费通过以后问题似乎也并没有结束。大桥要免费,首先就必须由政府收回大桥的经营权然后再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也就是说,中原高速会从河南省交通厅获得经营权转移所产生的收入。包括河南政府自身在内的中原高速的股东的利益受都到了很大的冲击,要拿出多少财政资金来补偿一家上市公司的损失,这需要河南省交通厅出面来解决中原高速股民的利益和以及安抚等问题,大桥上工作的员工也需要进行安置。这些都需要支出费用,这些财政的支出虽然是出于为了大桥免费通行的公益目的,但是本不该盈利的公共设施,进入到资本市场去赚取利润,现在想要收回,还要拿出财政资金补贴,这其中本来就有各种利弊难以言说,而现在最重要的如何保证国有资产不要再一次流失仍然是我们应该尤其注意关注的问题。
二、从“归桥”到“危桥”
郑州黄河大桥通车26年,设计载重为55吨以下车辆通行。为避免安全危害,相关管理部门禁止3轴以上大货车通过。大桥免费通行之后,原本的各项管理措施都没了踪影,离桥150米的地方有禁止三轴以上大货车往前行驶标志,但是货车通常不理会。不少人担心,照这样下去,免费的大桥恐怕很快就要成为“危桥”,安全隐患明显增加。这样的便民措施是否可行?免费后的黄河公路大桥有应当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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