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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逃行》非《董逃歌》考(2)

时间:2014-07-25 16:59 来源:发表吧 作者:柯利刚 点击:

  冯惟讷以为《董桃行》只言神仙之事,他怀疑梁简文帝《幸甘泉宫歌》中的“董桃”当是化用古典汉哀帝为董贤断袖及弥子瑕遗卫灵公残桃二事而来,但也不得其详,难下定论。之后,他引用《汉武内传》故事,以为“董桃”指的当是侍女董双成吹云和笙觞帝以及王母命侍女汉武帝以仙桃二事的合写。

  此后,明代程明善在他的《啸馀谱·乐府原题》中就《董逃行》与《董逃歌》的关系问题又做了进一步的说明:

  疑此辞作于汉武之时,盖武帝有求仙之兴,董逃者,古仙人也。后汉游童竞歌之,有董卓之乱,卒以逃亡,此则谣谶之言,因其所尚之歌,故有是事,实非起于后汉也。{12}

  根据程明善的说法,《董逃行》应当作于汉武帝时,这里的董逃是古仙人的名字而非董卓。于此可知,汉武之时的《董逃行》与东汉末年的《董逃歌》不可能是同一首歌曲。此后,清代吴景旭在冯惟讷和程明善的基础上就《董逃行》的误读讹变问题又做了更深入详细的探讨:

  余观别本“逃”一作“桃”,梁简文《行幸甘泉宫歌》云:“董桃律金紫,贤妻侍禁中”,似引董贤及子瑕残桃事,终云“不羡神仙侣,排烟逐驾鸿”皆所未详。诗话又引《汉武内传》:“王母觞帝,索桃七枚,以四啖帝,自食其三,因命董双成吹云和笙侑觞。”作者取此,窃以乐府之题亦如《关雎》、《葛覃》之类只取篇中一二字以命诗,非有义也,若以“董”字“桃”字泥其义,此与作《铙歌·巫山高》杂以阳台神女之事,《君马黄》但言马者,其荒陋一也。蔡宽夫所云《乌生八九子》但咏乌,《雉朝飞》但咏雉,《鸡鸣高树巅》但咏鸡,大抵类此,而甚有《相府莲》讹为《想夫怜》,《杨婆儿》讹为《杨叛儿》者矣。{13}

  根据吴景旭的说法可知,《董逃行》还有讹作《董桃行》(《宋书·乐志》便是如此)的情况存在,而之所以如此讹变是为了使诗题中《董逃行》之“逃”字能落到实处,与传说或史实有所对应。当然,吴景旭对这一做法是极其不以为然的,他在他的论述中也提出了很多例证以证明如果泥其字义则肯定会导致诗歌诗意的荒陋不堪。于此可知,《董逃行》既非《董逃歌》,又非《董桃行》。

  此外,清人朱嘉征对《董逃行》所拟的一句题解文字也有益于这一问题的解决:

  序曰:“《董逃行》古辞,小雅之歌,寿考,天子宴乐则歌之。”{14}

  根据朱嘉征的按语可知,《董逃行》在内容上是祈求寿考的,在性质上是属于小雅的,而它的表演场合则是天子的宴席。于此足以推断,《董逃行》绝不等同于《董逃歌》,因为言说董卓之事的《董逃歌》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在天子的宴席上加以演奏的。

  还有,后世之人拟作《董逃行》也不全是错误地言说董卓之事,至少在傅玄、陆机和梁简文帝等魏晋南北朝诗人的拟作中,还找不到这种错误(他们可以不言神仙之事,但绝不言及董卓之事)。据各类总集或文人别集的记载可知,这种错误始于隋唐诗人而多见于隋唐后之诗人,唐人张籍、元稹和宋人陆游以及明人高启的《董逃行》拟作就是最好的证明。

  综上可知,《董逃行》古辞尚存,作者不可考。它言说的对象是神仙之事,董逃是古仙人之名。它的演奏场合之一便是天子的宴席。它绝不等同于言说董卓之事的《董逃歌》。它的另一存在形态《董桃行》是因讹变所致。《董逃行》混同《董逃歌》这一错误始于隋唐诗人。

  {1} 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612页。

  {2} 元稹撰,冀勤点校:《元稹集》,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58页。

  {3} 张籍著,李冬生注:《张司业诗集》,黄山书社1989年版,第58页。

  {4} 陆游:《剑南诗稿》,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791页。

  {5} 高启著,金檀辑注,徐澄宇、沈北宗点校:《高青丘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8—29页。

  {6} 郑元:《侨吴集》,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7} 贝琼:《清江诗集》,四部丛刊景清赵氏亦有生斋本。

  {8} 吴伟业著,李学颖集评标校:《吴梅村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第521页。

  {9} 崔豹:《古今注》,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页。

  {10} 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284页。

  {11} 冯惟讷:《古诗纪》,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12} 程明善:《啸馀谱》,明万历刻本。

  {13} 吴景旭:《历代诗话》,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255—256页。

  {14} 朱嘉征:《乐府广序》,清康熙清远堂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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