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窦氏一点一滴地“诱敌深入”,反客为主,逼得妙善无可回避,只得含泪承认:“在茶楼遇见一位公子,暗暗地他随我到桃花庵。到庵中他住了三月未满,遭不幸他暴病一命归天。妙善面对张才之妻窦氏的诘责与盘问,只好坦诚告白了自己这段难以启齿的爱情,一个是明媒正娶的妻子,一个是暗自结合的情人。身份地位的悬殊,让妙善自感羞愧。此时,戏剧冲突进入白炽化,言语之间透漏出窦氏对妙善的怨恨,妙善虽深感惭愧,却道出了怨痛的话语:“为什么你恨妙善,你咋不恨张才?”妙善身为佛门弟子,做出这样败坏寺规违背礼教的事,自知理亏,但也满怀怨尤。窦氏虽然怨恨丈夫,但更不能容忍妙善勾引丈夫的非礼行为。
剧中窦氏与妙善无论从思想上还是行为上都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一个是封建传统孝道的守护者,一个是反传统的叛逆女性,身份地位与行为方式的巨大差异,构成了内在和外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
三、传统孝道对野性爱情的妥协
“百善孝为先”,孝是古代最重要的道德规范,孔子在《论语·学而》篇说:“孝悌也者, 其为仁之本与”{5}《孝经》开篇就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6}孝是一切德行的根本。古代孝的内容有两重性,其一孝反应了封建等级制度的时代性。如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7}窦氏是一个传统的封建妇女形象,她深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当得知妙善为张门留下后代时,作为封建家长制的守护者,也不得不对这段野性的爱情做出妥协与让步。
窦氏在与妙善的对话中,得知张家有后,且经过盘问知道是自己刚认的义子,甚是高兴,心中已有相认的打算。“妹妹,张才夫已死,你那先师又已去世,你也不要再回桃花庵了,就与姐姐相依为命吧。”为了认取儿子,窦氏对妙善的态度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再想拉妙善“往公堂去送”,劝自己“消消火,压压气我暂且忍耐”无论窦氏对王桑氏的怜恤,还是对妙善的关心,目的都是为了尽快找到张家的后代,捍卫其主母地位。妙善的儿子宝玉,虽非自己亲生,可自己毕竟是张才的原配夫人,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争取儿子,认祖归宗,才能无愧于张家祖宗。深受伦常规范制约的窦氏,不得已接受妙善,接受这段野性爱情,做出部分的让步与妥协。她言道:“妹妹,我有心与咱那儿子前去祝贺,顺便把苏亲母和咱那儿子请进府来,你们母子也好团聚相见呀!”
表面上看是为了妙善母子团聚,实际上是为了维护其封建家长制的地位,窦氏与妙善纵使人生观念有所不同,却也有着相同的目标——认儿子,一场夺子的风波势不可免地展开了:
窦 苏亲母,今天把你们母子请进府来,我想 问问咱那状元儿身世。
太 怎么,咱那儿子的身世?
窦 对,他的身世不明!
太 你说什么?
窦 他并非你的亲生之子!
封建家长制的守护者窦氏,与苏夫人展开激烈的争论,在窦氏拿出证据一步步地逼迫下,苏夫人显得不太自信了。但是她并没有因此要放弃,儿子是她一手养大的,必须力争到底。来到苏门,窦氏向苏老爷问起状元儿宝玉的身世,苏老爷也坚称宝玉是苏门的亲生,张门的压名寄姓。沉默一旁的王桑氏突然说:“他是张门的骨血,苏府的养子,要问谁生的,张家的二婶子,这是十六年前的事,五两银子我卖给了你。”
王桑氏的一席话道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虽然说得很明白,但是苏老爷仍奋力抵制,连连说空口无凭。当窦氏拿出物证珍珠衫后,苏老爷仍坚持一件汗衫也说明不了什么……一直默然在旁的妙善提出“汗衫底襟留有血诗!”苏夫人认为用几句小诗就想讹她的状元儿子,依然是极力反抗,拼命争夺儿子。正当难解难分之时,妙善说还有齿痕为记,问起苏夫人儿子的齿痕在哪只手时,苏夫人却没有作为亲生母亲的妙善记得清楚,事情此时已经水落石出,宝玉心中也自有分晓:“听她说出牙齿痕,宝玉心中暗思忖。十六年犹如一场梦,到今天才知道谁是生身。我有心上前去把娘认,还恐怕冷了他二老的心,认不认主意我拿不稳。”
宝玉这段细腻的心理描写,恰恰突出了他的“孝”,体恤养父母的心情,也理解生身母亲的无奈。通明事理的苏老爷诉说了实情,愿意宝玉认祖归宗;而窦氏也并非蛮不讲理,深知苏门养育宝玉的恩情;妙善也不怪宝玉不认亲娘,似乎山穷水尽却也峰回路转。宝玉唱“生身养身都一样,百年后养老送终儿一人承当”,宝玉的“孝”感动了所有的人,这样三个女人争夺儿子的故事得以圆满的结局。
李渔曾云:“因愚夫愚妇识字知书者少,劝使为善,诫使勿恶,其道无由,故设此种文词,借优人说法与大众齐听,谓善者如此收场,不善者如此结果,使人知所趋避;是药人寿世之方,救苦弥灾之具也!”{8}李渔在此阐明了戏曲所具有的直接性和大众性的教化作用。借助“优人说法”就是通过演员的装扮,使观众身临其境接受善恶的感染,从而得知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给观众提供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樊粹庭本着这一原则创作的《齿痕记》,展现了孝道与爱情之间历来不可调和的矛盾,也为它们之间找到了很好的解决方法。为了秉承“孝”的原则,窦氏接受妙善的过去,宝玉心甘情愿地赡养老人,以达到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从而满足了观众的审美期待与欣赏习惯,以达到教育论文寓教于乐的高台教化之目的。
① (明)汤显祖:《牡丹亭》,苏国荣主编、郭汉城总主编:《中国戏曲经典》第三卷,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82页。
② 樊粹庭著、张大新校:《齿痕记》,《樊粹庭文集·改编剧目(上)》,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3页。本文《齿痕记》引文均出自此版本,下不另注。
{3} (汉)许慎撰、(宋)徐铉校:《说文解字》,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173页。
{4} 《孟子·滕文公下》,(汉)赵岐注、(宋)孙爽疏:《孟子注疏》卷六,十三经注疏本(12),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95页。
{5} 《论语·学而》,(魏)何晏注、(宋)邢疏:《论语注疏》卷一,十三经注疏本(10),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页。
{6} 《孝经·开宗明义》,(唐)李隆基注、(宋)邢疏:《孝经注疏》卷一,十三经注疏本(13),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
{7} 《孟子·离娄上》,(汉)赵岐注、(宋)孙爽疏:《孟子注疏》卷七,十三经注疏本(12),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84页。
{8} (清)李渔:《闲情偶寄》,《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7),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版,第11页。
参考文献:
[1] 赵吉惠,郭厚安,赵馥洁,潘策.中国儒学史[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
[2] (汉)赵岐注,(宋)孙爽疏.孟子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 (汉)许慎撰,(宋)徐铉校.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4] (清)李渔.闲情偶寄[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
[5] (明)冯梦龙.警世通言[M].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
[6] 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中华文化史[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7] 王立新,吴国春.中国传统文化概论[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94.
[8] (明)汤显祖,(清)陈同、钱宜.牡丹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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