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在新课标课改的指导下,高职语文的教学方法应该大胆地实施教学改革,以形成属于自己的语文教学特色,整合整体的教学资源,努力地探求适合于高职院校教学对象的教学方法,全面提高高职院校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综合能力。
【关键词】高职语文;课程改革;能力素质;培养策略
高职类院校作为我国当代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对于社会性实用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的作用。高职教学必须要具备自身的特色,提高高职语文的教学水平,实现对学生人文素养和综合能力的提高是当前高职院校语文教学的关注焦点,本篇论文我们分析了高职院校的语文教改,探究了高职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提升。
1、高职语文的教学现状
1.1基础知识掌握的现状
据某高职院校的调查显示,仅有7.83%的学生能够对语文基础知识全面掌握,18.18%的学生基本掌握,73.9%的学生部分掌握。高职学生的语文基础掌握情况是偏差的,有很大一部分学生并没有掌握中学语文基础知识,主要原因就是高中的文理分科导致了学生的偏科现象,而且,大部分学生对于语文学习的能力和主动性都比较弱,所以,高职院校学生的语文基础知识掌握水平都是十分有限的。
1.2写作能力的基本现状
调查发现,20%的高职学生能够做到作文观点正确、层次分明、材料具体、语言流畅,将近70%的学生内容空洞、观点含糊、老生常谈,因而,表明了高职学生的应用文写作能力还相对低下。
造成这种现象的普遍原因就是学生们的阅读量比较小,学习面比较窄,文化的积淀还不够深,没有熟练地掌握读写的方法和技巧,缺乏了对于句段的组织和逻辑思维能力。
1.3表达能力的基本现状
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只有17%的学生能够做到神态自若、充满自信、节奏明显、吐字清晰、有真实情感地表达自己,69.59%的学生处于重复颠倒、应景凑数、吐字含糊的表达水平,甚至有13.16%的学生出现了紧张、冷场、虚情假意的尴尬局面。
高职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差主要的原因就是他们对于语言的逻辑关系不严谨,组织能力比较弱,而且,缺乏最基础的语言表达的技巧,不能够自如地应用标准的普通话。
2、高职语文教改必要性
高职教育的宗旨就是为社会培养出技能型、应用型的人才,语文作为一门兼具了知识性和工具性的基础学科在高职院校的课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但是,长期以来,就以上我们对于高职语文教学现状的分析,在高职教育中,语文教学明显脱离了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忽视了语文教学的自身内涵。此外,语文教学的方法过于单调,缺乏创新意识,没有与时俱进,在不同程度上都对语文高效课堂的建立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同时也影响到了对于高职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所以,对于高职语文的教学摸索及方法改革是十分必要的,在新时期新背景下实施教学改革和创新,是提升高职教育综合水平的必经之路。
3、高职语文教改方向
3.1与提升学生的语文基础知识方向统一
高职语文的课改一定要着力于学生们语文基础知识掌握水平的提升,因为其他的类似于写作能力、审美素质、鉴赏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都是与学生的语文基础水平相关联的,尤其是对于词语的积累和逻辑的分析,还有对于修辞方法的运用方面,会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信心,提升学生理解的准确性。如果教改忽视了对于学生基础知识水平的提升,就很难保证学生的语文综合能力的提高。
(www.fabiaoba.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期刊发表、投稿辅导、发表期刊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发表期刊,寻求论文刊登合作,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论文刊登/国家级论文刊登/
CSSCI核心/医学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投稿邮箱:fabiaoba365@126.com
在线咨询:
275774677、
1003180928
在线咨询:
610071587、
1003160816
联系电话:13775259981
期刊简介: 《种子科技》(月刊)创刊于1983年,曾用刊名:(种子通讯)是中国种子协...
主管单位:湖北省国资委 主办单位:湖北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 出版地:湖北省武汉市 国...
期刊简介: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是我国第一份、也是唯一一份面向工程教育研究的全国...
期刊简介: 主管单位: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主办单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委 国内刊号:CN 37-1025/G4 国际刊号:IS...
主管单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主办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出版地:甘肃省兰州市 国际标...
近来发现有些作者论文投稿存在大量剽窃、抄袭行为,“发表吧”对此类存在大量剽窃、抄袭的论文已经停止编辑、推荐。同时我们也提醒您,当您向“发表吧”投稿时请您一定要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唯一性,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的尊敬。
此类投稿的论文如果发表之后,对您今后的人生和事业将造成很大的麻烦,后果不堪设想,请您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后行。
如因版权问题引起争议或任何其他原因,“发表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侵权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