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竹林七贤是魏晋时代一个特立独行的群体,他们白日纵酒,弹琴长啸,在黑暗的时代中彰显狂放不羁的个性。在他们身上体现着一种类似于西方酒神狄俄尼索斯的特点,是一种基于醉与狂欢的生命体验。在封建社会的压迫下,他们迫切需要回归自然,回归生命本真,以醉生梦死表象下的酒神精神反抗封建礼法制度,从而达到自由洒脱的真我境界。
关键词:竹林七贤酒神精神封建礼制
一
酒最初用于祭祀和贵族交谊,产生于夏朝初期,辗转至魏晋时代,逐渐从庙堂普及到士林中,其功能也发生质的转变。这一时期面临朝代更替,战火频繁,时局动荡,礼崩乐坏,老庄学说以玄理的形式再度兴起。士子文人们在此局势下有着比其他人更深切的感受,酒成为情感寄托的载体,扎根于他们的生活中。儒家正统的“酒以成礼”的成规逐渐被抛弃,道家“饮酒则欢乐”的态度越来越为人们所尊崇。竹林七贤是汉魏时期好饮善饮的典型,从他们身上生发出来的酒神精神在这一时期具有重大意义。
酒神精神源于西方哲学,狄俄尼索斯是古希腊神话中的酒神,他的祭祀仪式让人们呈现精神上的超越。酒神精神由尼采提出,他认为“酒神用一种形而上的慰藉来解脱我们;不管现象如何变化,事物基础之中生命仍是坚不可摧和充满欢乐的”。[1]酒神精神是个体的自我认识和自我重视,是痛苦中的生命本真的体验,是一种回归自然的狂欢。在魏晋文化中,酒神精神更接近于老庄“醉者神全”的玄理,也就是从名教中超脱出来,人道合一。老庄学说秉承道法自然的理念,文人在这种理念的影响下追求自然本真的心境,从而实现痛苦与狂欢的交融,臻于化境。
二
在中国历史长河中,酒文化可以追溯到夏朝。然而对于历代文人来说,酒的作用不尽相同,竹林七贤作为饮酒文人,应成为酒神精神的代表,他们既有典型性,又有非典型性。他们所代表的酒神精神,不完全等同于西方酒神精神,也不尽受老庄玄理的影响。
竹林七贤皆好饮酒,其中以阮籍、嵇康和刘伶三人最出名。七人品性不同,酒品酒德自然也有所不同,各自的酒品正体现了他们七人待人接物、情感个性的差异。
阮籍处于祸乱之中,一生苦闷而无处宣泄,因而借饮酒消除心中郁结,更以饮酒避祸。《晋书·阮籍传》载:“(籍)本有济世志,属魏晋之际,天下多故,名士少有全者,籍由是不与世事,遂酣饮为常。文帝初欲为武帝求婚于籍,籍醉六十日,不得言而止。锺会数以时事问之,欲因其可否而致之罪,皆以酣醉获免。”[2]阮籍借饮酒逃避,可见他内心十分痛苦无奈而又无法解脱。从酒神精神的角度说,正是一种痛苦和狂欢的交织,他的痛苦是真实存在的,狂欢是饮酒带来的心神麻痹。他放荡不羁,因此痛也是深深切切刻骨的痛,醉也是彻彻底底酣畅的醉。
相对于阮籍的大悲大饮,嵇康更多的是小酌怡情。他在《与山巨源绝交书》中抒发了这样的愿望:“今但愿守陋巷,教养子孙,时与亲旧叙离阔,陈说平生,浊酒一杯,弹瑟一曲,志愿毕矣。”足见饮酒对他来说仅仅是一种生活雅趣,聊以怡情。然而也不可说饮酒不重要,嵇康平日喜怒不形于色,是睿智的谦谦君子形象,因而他即便饮酒,也只是小饮,不乱形,不放纵。他所体现的酒神精神则是自我的回归,一种享乐,虽不是狂欢,但所有的生命情趣已然从杯盏中渗透出来。
刘伶在七贤中以酒著称,堪称酒神。放荡不羁不足以形容刘伶的酒品,刘伶饮酒可谓荒诞至极,颇有些返璞归真的意味。《世说新语·任诞》载:“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3]有人认为刘伶饮酒裸身的习性师承阮籍,但他的酒品大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势头。在当时的社会礼法中,刘伶的习性必然为人们所不齿,然而他的身上却真正焕发出原始的生命力,从礼制中跳脱出来,与天地万物合为一体。他被称为酒神,而酒神精神也在他身上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他的洒脱自如、与世无争,是世俗中的人们几乎无法达到的境界。
《酒德颂》是刘伶的代表作,全文如下:
有大人先生,以天地为一朝,以万期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行无辙迹,居无室庐,幕天席地,纵意所如。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挈榼提壶,唯酒是务,焉知其余?
有贵介公子,缙绅处士,闻吾风声,议其所以。乃奋袂攘襟,怒目切齿,陈说礼法,是非锋起。先生于是方捧甖承槽、衔杯漱醪;奋髯踑踞,枕麴藉糟;无思无虑,其乐陶陶。兀然而醉,怳尔而醒;静听不闻雷霆之声,熟视不睹泰山之形,不觉寒暑之切肌,利欲之感情。俯观万物,扰扰焉,如江汉之载浮萍;二豪侍侧焉,如蜾蠃之与螟蛉。[2]
刘伶是以“大人先生”自况,以酒为生活的根本,通过饮酒与天地相亲,与万物相交,与自然相融。在这样广阔的视野和胸怀之下,那些名教的礼乐纲常,世俗的道德名利,都如同蝼蚁般微不足道。
不仅是刘伶的《酒德颂》中有“大人先生”这样的人物,阮籍的《大人先生传》中“以万里为一步,以千岁为一朝”的大人先生,嵇康的《卜疑》中“超世独步,怀玉被褐”的宏达先生也是完美体现酒神精神的人物。这三个人物是他们三人心中所怀有的酒神精神所凝聚成的理想人物,拥有他们自身具备或不具备的一切。他们依照理想中的形象,不断自我超越,自我升华。
三
通过阮籍、嵇康和刘伶三人,基本可以了解到竹林七贤饮酒的目的,即避祸、享乐和自我超越。七贤因有着相似的特点而被称为七贤,他们的处境与心态都有共性。显而易见的是,他们都反对封建的礼法制度,因此他们饮酒长啸,恣意随性,抛却礼制。然而他们身处矛盾交织的社会,绝不可能独善其身,或历经坎坷,或谨小慎微,饮酒便成为他们避祸全身的一种途径。受老庄玄理影响,饮酒成为一种享乐,而他们的享乐,是将自己从黑暗的社会现实中拉出来,从巨大的悲哀中升华出来,痛苦与享乐融为一体,达到酒神精神的境界。酒神精神更是自我超越回归自然的精神,因此竹林七贤借饮酒完成自我的超越,实现物我两忘。他们纵情饮酒,酩酊大醉,此时现实成为虚幻,而他们的幻觉则超越现实,达到一种真我的境界。西方酒神精神强调回归自然本真,形式多表现为狂欢。对于七贤来说,他们以饮酒为狂欢的形式,达到道家的超脱之境,本身已是一种超越。他们的行为和精神都使他们区别于一般的文人,本质上体现了一种狄俄尼索斯式的精神,因而在饮酒文人中有非典型性。中国古代文学中不乏这样的非典型性代表,唐代著名诗人李白身上有着类似的酒神精神,他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但古往今来,浪漫主义诗歌作者数不胜数,李白却只有一个,可见酒神精神将李白推向了一个众人无法企及的高度。
鲁迅先生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中提出一个观点:魏晋时代,崇奉礼教的看来似乎很不错,而实在是毁坏礼教,不信礼教的。表面上毁坏礼教者,实则倒是承认礼教,太相信礼教。[4]在他看来,“魏晋的破坏礼教者,实在是相信礼教到固执之极的”[4]。他以阮籍和嵇康为例证明自己的观点。阮籍的侄子阮咸也是七贤之一,但他拒绝让自己的儿子加入七贤,可见他并不真正赞同自己的行为。同样,嵇康在《家诫》中教导儿子做一个庸碌的人。鲁迅先生认为他们是身在乱世中,不得已才做出这样狂放不羁的姿态,实则也是避祸的手段罢了。
尼采在提出酒神精神的同时也提出了日神精神,酒神精神意味着一种痛苦,通过个体解构痛苦,通过狂欢回归自然,日神精神则是拯救酒神精神的痛苦。尼采又将日神精神称为梦的精神,即白日梦。酒神精神让人处于醉的状态,然而现实的痛苦仍然存在,与狂欢交织。日神精神则促使个体恢复意识,从痛苦中升华出来,达到超我境界。根据鲁迅先生的观点,我们可以认为,竹林七贤的内心都尊崇着一种礼教,但并非他们所处社会的现行礼教。他们正是在酒神精神中承受社会现行礼教带来的痛苦,也在某些方面以日神精神进行自我拯救与超越,但往往他们并不能够全然达到日神精神的境界,而是处于酒神精神中痛苦与享乐集于一身的状态。我们或可以认为,正是因为他们具备酒神精神而非日神精神,所以他们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却不能真正从中解脱,只在痛苦中狂欢。我们可认为,正是因为他们深知自己并不能从痛苦中解脱,才不愿让自己的儿子再承受同样的痛苦。
竹林七贤是魏晋时期的风流名士,落拓不羁,淡泊名利,看似更接近老庄学说的无为思想,但我们不能忽略他们内心所潜藏的悲哀。阮籍避世,嵇康与山涛绝交,向秀被迫求仕,他们内心死守着一套最本真美好的礼教,反对着另一套他们不能认同的礼教,在入世和出世之间徘徊。有人说酒神精神里的动态是一种骚动,一种内在骚动,而七贤的狂狷则体现了他们内心的骚动,他们的淡泊也是尊崇着内心的礼法,不以名利为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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