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归属认识
关于宪法理念,我们选取了一个最基本的价值观念问题对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谁,包含以下选项:A、国家主席,B、国务院,C、人民,D、人大及常务委员会,在我们抽查中,读过宪法的选C选项的达到了98.8%,其余的占1.2%,未读过宪法的选C的占94.3%,其他选项占5.7%,由此看来,大学生对于宪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有一个较为统一的认识。
2.对宪法的根本法地位的认识
当大学生被问及“下列能体现宪法的根本法地位的是哪一项”时,读过宪法的选择“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的占4%,未读过宪法的占7.9%;选择选项“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大学生的最高行为准则”的,读过宪法的占15.9%,,未读过的占16.7%,无论是读过还是未读过宪法,选择“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与其他法律不同”最多,读过宪法的占72.5%,未读过宪法的占64%。最后一个选项“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严格”中,读过宪法的占6.9%,未读过宪法的占11.4%。由此可见,大学生是否读过宪法,都没有对宪法的根本法地位的认识产生多大影响。甚至是人们对各个选项的侧重点也大体相似。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发现,即使是读过宪法的大学生,对于宪法的认知也只是停留在表面,并没有深刻理解宪法理念。
(三)大学生对宪法功能的认识
1.宪法对权力的约束和对人民权利的保障
当大学生面对“我国宪法真的起到了对权利的约束和对人民权利的保障”这一问题时,读过宪法与未读过宪法的大学生分别有60.7%,69.1%的比例做出了否定回答,然而作出肯定回答的比例中,读过宪法的大学生仅占9.2%,未读过宪法的占到19.9%,最后,剩余在不清楚的部分,读过宪法的比例却高出未读过宪法,分别为30.1%、11.0%。大学生大部分否定了宪法对于权力的约束和对人民权利的保障,少部分的大学生作出肯定回答,应当是宪法的积极作用体现的,然而,比例甚微;剩余部分做出了不清楚的回答。
2.加强宪法地位及其作用与遏制腐败之间的联系程度
当问及“你认为,加强宪法地位及其作用与腐败之间的联系程度”时,读过宪法的,认为“有联系”的占39.3%,认为“有一定联系”的占37.6%,并且有12.1%的被调查者认为加强宪法的地位和作用与惩治腐败之间“基本没有联系”,认为“没有联系”的占9.5%,对该问题表示“不清楚”的占1.5%;未读过宪法的认为“有联系”的只占28.1%,认为“有一定联系”的占40.2%。并且有19.2%的被调查者认为加强宪法的地位和作用与惩治腐败之间“基本没有联系”,认为“没有联系”的占8.7%。对该问题表示“不清楚”的占3.8%。很显然大学生并没有将这二者充分联系起来进行考虑,这也侧面反映,宪法进程的发展,并没有很好的影响大学生这一特殊主体,值得深思。
综上所述,大学生对于宪法功能的认识比较欠缺,不能充分的联系宪法功能所涉及的社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与垂问。
(四)大学生的基本权利意识
1.大学生的基本权利知识
“作为一个法治社会的公民,权利意识是首要的宪法意识。”当问及“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有哪些”时,读过宪法与未读过宪法的大学生的分歧并不明显,“人身自由权”、“言论自由权”、“游行示威权”、“物质帮助权”均有人选中,对于在宪法中被删去的“迁徙权”则基本无人问津。在前四项权利中,大学生对“人身自由权”与“言论自由权”的选择次数最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的政治权利,也是国家权力合法性的基础和源泉。当问及“我国大学生享有选举权的法定年龄是多少岁”时,读过宪法的大学生有96.2%选择了“十八岁”,然而未读过宪法的大学生中仍有近三成的同学选择了其他答案或者选择了“不知道”。可见大学生的基本权利知识水平还是有待提高。
2.大学生对于基本权利保护的认识和评价
我国的各级、各类国家机关都肩负着保护基本权利的职责,但其具体职责及方式不同。当问及“当你的基本权利受到侵害时,你会到哪个机关寻求保护”时,读过宪法与未读过宪法的大学生的回答情况基本无差别,大多数大学生在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时选择去“人民法院”,其次是“人民政府”,再次有少量的学生选择“人民检察院”、“人大常委会”,也有少数大学生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从此项题目的选择情况可以看出,大学生对于国家机关的基本权利保护功能和保护效果的认识并不充分,特别是对我国权力机关的人权保护功能缺少认识,反映出国家机关在维护公民基本权利方面稍显被动,未能积极有效地使公民了解权利救济的基本途径及方式。
3.大学生行使基本权利的情况
当问及“你对大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状况是否满意”时,近八成大学生选择“不太满意”与“不满意”,且其中读过宪法的同学选择此两项的比例比未读过宪法的同学选择此两项的比例略高一些,仅有不到二成的同学选择了“满意”或“比较满意”,还有一部分大学生对于这个问题表示茫然,因而选择“不知道”。可见大学生们普遍对其自身行使民主权利状况并不满意或者感到困惑,但也说明了大学生群体对于权力行使的消极态度。当问及“你是否关心过人大代表的选举”时,在读过宪法的大学生中,选择“关心”的占6.9%;选择“比较关心”的占的33.5%;选择“不关心”的占54.0%;另外有选择“无所谓”,占5.6%。在未读过宪法的大学生中,选择“关心”的占6.3%,选择“比较关心”的占32.3%,选择“不关心”的占48.3%,另有选择“无所谓”占13.1%。结果可谓是触目惊心的,选举权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权利,然而即使是读过宪法的大学生也有近一半的人不关心人大代表的选举甚至持“无所谓”的态度。
综上所述,大学生的基本权利知识稍显匮,他们对于国家机关各自的基本权利保护功能及效果有一定的认识但并不充分,另外,大学生行使基本权利的情况没有想象中那样乐观。
(五)大学生对宪法实施的评价
1.对我国宪法实施的评价
当问及“你觉得我国宪法实施的如何”时,读过宪法的大学生对我国宪法实施的现状评价不高,认为“好“的和“比较好”的仅占23.4%,认为“差”和“比较差”的合计超过73.1%;未读过宪法的学生则对我国宪法实施的状况满意度高于读过宪法的学生,认为“好”的和“比较好”的各占12.5%、39.7%,合计超过一半,这一结果值得深思。但回答不知道的是15.6%,高于读过宪法的,从侧面说明,未读过宪法的学生对宪法实施的关注低于读过宪法的学生。
2.对我国近几年的民主建设的发展的评价
宪法实施的价值之一即是促进我国民主建设的发展。当问及“你认为我国近几年民主建设的进展如何”时,读过宪法与未读过宪法的大学生的回答情况基本无差别。并且,我们可以从中看到,有超过半数的大学生认为我国近几年的民主建设还是有一定的发展。但是认为我国近年的民主建设的进展不大的,读国宪法的占21.7%、未读国宪法的占27.6%,没有进展的占13.9%、6.7%,这一情况从侧面说明我国的宪法实施状况仍然存在不足。当问及“你是否看好未来发展的状况”时,读过宪法与未读过宪法的大学生的回答情况截然相反,读过宪法的大学生看好未来发展的仅占20.8%,不看好的却占55.2%:未读过宪法的大学生看好的高达58.3%,不看好的仅占16.1%,这一现状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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