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分析基础课程考试方法改革策略
【内容摘要】音乐分析基础课程的考试方法,可以由考前信息整合、考试方案调研、考试过程组织、考后信息反馈与新教学法修订五个环节有机结合而成(简称"五环考试法")。
【关键词】音乐分析课程考试方法教学法
自2007年起,星海音乐学院为本科生开设了音乐分析基础课的早期课程形式"和声与曲式分析"(公共课)与"和声--曲式进阶与综合分析"(专业选修课)。2011年,这些课程经学院音乐基础部的教改研究,重新整合定为"音乐分析基础"。目前,该课程已发展为涵盖和声、曲式、复调与乐器法(或含配器法)基础知识的作曲技术理论综合型必修课。由于笔者从2007年、2011年开始,分别承担了"和声--曲式进阶与综合分析"与"音乐分析基础"的教学任务,因此,在教学实践中发现并领悟到新课程开设的成败与其考试方法制定的合理性是相关的。于是在2013年5至7月,笔者在本学期的任课班级中推行了新的考试模式。
这一考试模式是由五个环节有机结合而成的,其中包括考前信息整合、考试方案调研、考试过程组织、考后信息反馈、新教学法修订。现根据考试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论述。
一、考前信息整合
音乐分析基础课程的考前信息整合,是指考前将学生在前半学期的课堂表现记录(包括测验成绩、回答课堂提问的得分与出勤情况等)进行汇总,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确定学生考试资格。以一个学期19周来计算(第20周通常为学生的主课考试),考前信息整合最好从第14或15周开始。其中,由于测验成绩需占期末总评的10-20%,所以,在测验时,最好以10分制或20分制来计算成绩,以免在期末总评时还要折合换算成绩。而至于学生回答课堂提问的得分与出勤得分,则可以在总评中用奖励性质的加分给予体现。
二、考试方案调研
音乐分析基础课程的考试方案调研,是指考前先通过在课堂上进行重点知识抽查,获取学生对本学期教学内容的掌握情况与熟练程度,然后通过教研组教师的集体讨论,确定相关考试内容(包括考试范围与重点、考题难度与类型以及考试方式等)。考试方案调研的完成时间最好控制在第15周之前。其间需要处理好两个问题,一是在课堂上进行重点知识抽查时,尽量完整记录学生难以理解与掌握的知识点,并在教学过程中进行深化解释或补充讲解;二是在确定本阶段考试内容与制定考题时,需充分考虑不同专业的学生,在学习本课程时的侧重点以及他们在掌握本课程内容时可能遇到的困难等,从而对考试内容与考题做出兼有概括性与灵活性的调整。而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让不同专业的学生采用不同的考题。
三、考试过程组织
音乐分析基础课程的考试过程组织,主要是指教师在考场内组织考试的过程。为了最大限度实现评价体系的公平合理,教师在现场组织考试时,可以参考采用以下方法(流程):1.组织考生按指定位置就座,并让每位考生以座位号的顺序在座位表上签名。2.教师说明考试规则,同时强调违反考试规则的考生将被给予何种处分。而在之后的考试中,如发生违规行为,则应严格按照之前的声明进行处理。3.在开考后,监考教师应严格要求考生独立完成考题(避免考生交谈、查阅手机笔记或拍摄、转发考题等行为),同时也应为考生提供必要的帮助。4.在考试结束时,应组织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如1分钟)内迅速提交试卷,超过预定时间提交的试卷可酌情做扣分处理。期末考试的时间,最好安排在第16至17周进行。考试的形式可以包括面试(口试)和笔试(以闭卷形式为主)。
在此需要指出每个学期的考试过程最好能包含面试与笔试两个部分。因为面试是一种可以较准确反映学生专业水平的评估方式,任课老师可以通过面试了解到学生对本课程的接受程度。由于面试受时间的限制,不可能全方位体现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因此,虽然笔试无法避免违规行为,但也只能通过其补充面试的不足。笔者认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考查模式,可以较准确而公正地对学生专业水平进行综合评价。
四、考后信息反馈
音乐分析基础课程的考后信息反馈,是指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在考试中出现的错题情况进行总结归纳,并在学期结束之前的课堂上把相关信息反馈给学生。考后信息反馈的时间,可以安排在第18或19周(最后一个教学周)进行。在以往大多数课程的教学计划中,考试是在最后一个教学周进行的,而考后信息反馈的安排,可能被顺延至下个学期进行(有时也可能取消考后反馈工作)。由于考虑到相隔寒/暑假后,学生很可能已经遗忘考试内容与作答情况,而在这种状况下做信息反馈,其效果往往不尽如人意。因此,笔者预定最后一个教学周进行考后反馈,把考试作为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来考量,力求通过这一过程让学生全面深刻地掌握所学内容,而最终可以构建起较完善的知识结构。
五、新教学法修订
音乐分析基础课程的新教学法修订,是指在考后由教研组教师根据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体讨论,并制定新学期的教学思路。主要包括:为不同专业的学生制定教学大纲以及教学模式调整等方面。新教学法修订的时间可以安排在第19或20周(该课程停课之后)进行。
综上所述,笔者在本学期任教的10余个班级中推行了"五环考试法"之后,发现流行音乐系、民乐系与管弦系的大多数学生也掌握了具有一定难度的和声学技术,如副(下)属和弦的构建与分析等。另外,面试的结果更是出人意料。一些在班上不引人注目的学生,做出了接近完美的回答,而某些出勤率较高的学生则几乎是"交白卷"。可见,经过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五环考试法",教师可以加深对学生的认识,并主要依靠面试的过程了解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这有利于新学期教学思路的修订;而学生通过这一考查过程,尤其是考后信息反馈,也可以加强对教学信息的把握与提高知识运用的熟练程度。因此,笔者认为考试的目的不是考试,而是教育!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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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星海音乐学院
(责任编辑:刘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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