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学的伦理道德特质及其现代命运(2)
时间:2013-12-20 13:19
来源:发表吧
作者:陈泽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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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崔大华就可以对“儒家传统中活着的、已死的和缺弱的”问题发挥自己的见解了:“儒家思想以伦理道德的思想理论为其主体内容,它的具有久远生命力的那个因素,就是儒家思想坚定地守卫着人类文明生活的底线——要有伦理、有道德地生活……在作为组成儒家传统一个方面的、由儒家思想建构的儒家生活方式中,最为珍贵的是它含蕴着和表现出的理性精神和宽容品格”⑤,并强调这正是儒家传统中“活着的”方面,即仍然活跃在、发力于我国现代化进程中和走出“现代性”困境道路上的东西。而儒家传统中首先死去、消逝的东西,在崔大华看来,则是由于时代变迁,儒家的礼仪、典章制度中那些内在伦理道德精神随着它产生时历史情境消失而流失,变成程式化、形式化空壳的部分,也就是存在的合理性已经丧失的部分。接着,汉代以后,儒家成为国家意识形态后,被权力观念侵蚀、扭曲的儒学思想内容部分,也随着君主专制的社会政治制度在中国现代的民主革命中被终结而失去存在的基础,其中特别是发端于汉儒的“三纲”观念和法律化功能。至于“缺弱”,指以人类现代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进步理念来衡量,儒家传统的缺陷之处,如缺乏公共生活空间,公共生活领域的行为道德规范、行为规则不足,不能实现由“民本”向民主的跨越,难以完成由“身份”向“契约”的转变,等等。当然,这种缺弱只能视为是传统儒学理论视域的历史阈限的表现,而不能认定为是它的理论本质所致。儒学的理论本质是对人类伦理生活、道德生活的理性创造和维护。在面对现代化挑战的过程中,儒学是可能克服这些缺弱并承担起其伟大使命的。
二、儒学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贡献和生长
在概括了崔大华对儒学和儒家传统的独特界说之后,有必要对其作一分析。众所周知,关于儒学和儒家传统的评价问题,当前大致有三种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儒学已经“彻底结束了自己的历史使命”,即主要强调儒学传统意识形态功能的观点。与上述看法恰恰相反,“政治儒学”则坚持:“只有儒学才能救中国!”这显然是一种要在当代全盘复兴儒学,并使之发扬光大的主张。另一种相对平和的观点则强调:儒学从历史上看曾是中华民族发育、成长的根,并认为虽不能说儒学可以解决人类社会存在的一切问题,但儒学在诸多方面可为人类社会提供有意义的、较为丰厚的资源是无可否认的。但问题在于,在上述三种看法中,似乎都存在着对儒学“伦理道德思想特质”的认识或强调不足的情况。崔大华以伦理道德思想为特质,从观念体系、意识形态、生活方式三个维度对儒学和儒家传统的独特界说,对儒家传统的两个要素儒家思想和儒家生活方式的分析,对“儒家传统中活着的、已死的和缺弱的”东西的确认,对儒家思想的久远生命力就是坚定地守卫着人类文明生活的底线——要有伦理、有道德地生活的强调,等等,在当前我国学术界对儒学的种种理解中,确实是一种十分独到的界说。
具体说来,20世纪儒学的新定位和新状况主要表现有三个方面。第一,辛亥革命之后,“儒学被从国家意识形态中剥离出来,并在新教育体制中被肢解……被以康有为、章炳麟、梁漱溟为代表的学者分别定位、诠释为一种宗教、一种哲学和一种生活或文化。这三种定位都含蕴着对儒学的永久的肯定,不仅组成了此后儒学研究所展现的全部学术领域,也建构了此后儒学文化生命所可能拥有的全幅生存空间”⑥。同时,儒学认同了民主与科学,儒学形上学也实现了新的重建,并进行了儒学创新的方法论探索。第二,就儒学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和贡献而言,崔大华认为其主要功能有三:提供带动、支持中国现代化进程的“中华民族复兴”的动力因素,而构成这个动力的基础——对国家的伦理认同、社会责任意识和勤勉品质,都是从个人对家庭、国家之伦理共同体承担有义务责任的儒家伦理道德思想和生活中发育出来的;提供秩序因素,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儒家传统的“大一统”政治理念、“义利之辨”的道德观念对作为社会秩序之核心的国家权力重心的形成和社会生活中行为失范之危机的消解,具有明显的助益作用;提供适应能力,在价值层面上,儒家注重伦理关系和义务与现代工业社会注重个人权利之间有内在的犀通,在制度层面上,儒家社会的政治体制、管理系统具有明显理性的和法理的性质,这也正是现代化社会制度的内涵。第三,就儒学的现代转化和新的生长而言,在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等级社会向公民社会、主干家庭向核心家庭、伦理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的过程中,儒家思想的现代转化,是其在法治社会的伦理秩序中、公民社会的个人道德中的新的生长,也是新的具有儒家文化特色生活方式的创造,即在儒家传统道德表现的缺弱环节——超越伦理关系的、会发生认同障碍的公共社会生活领域里的生长,是走出传统的宗法伦理藩篱,在广阔的人性、人道天地里的生长。
鉴于崔大华在探讨儒学的现代命运时,把儒学所建构的儒家生活形态、生活方式作为重点,这里就有必要对其关于儒学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贡献的观点作进一步概括。在他看来,第一,中国现代化需要巨大、不竭、普遍的动力:中华民族复兴。这是一种伦理性质的认同,表现为从情感上和理智上认同国家、民族是高于个人存在的命运共同体,个人要和她休戚相关、荣辱与共,愿为她奉献、牺牲个人的所有。同时,在儒家传统中,这种伦理认同也会十分自然地孕育出一种责任意识——由儒家伦理道德理念生长出来的一个人能自觉地将实现、维护国家、社会民众的利益,视为是自己应有义务,应尽责任的观念。此外,除了对国家的伦理认同、社会责任意识外,还有以“孝”为核心的勤勉品质。这种勤勉品质根基于儒学对现世的、具有物欲内容的世俗生活的充分肯定,不仅在现世的、物欲的世俗追求中始终保持着道德的理性自觉,而且还会汇入到对国家的伦理认同和社会责任的意识中去。第二,现代化进程需要一个稳定、健康的社会秩序。对于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制度、体制转换而衍生的社会控制削弱和价值追求多元化带来社会秩序混乱的失范现象——普遍的、严重的背离法律、道德规范的行为,儒家道德理念具有矫治、消解失范行为危机的功能,也已经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同。第三,如上所述,经过长期历史演变、发展的儒家思想及其建构的社会生活,作为一种甚为丰富的观念体系和复杂的传统制度,也可以解析出并且实际上也存在着与现代化的具有普适性的制度和价值观念的兼容、契合之处。
至于儒家传统在现代化进程中的转化即生长,崔大华认为,随着150年来,特别是近30年来的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国已经从传统农业的伦理社会逐渐走向现代工业的法治社会,儒家社会三个主要特质已渐蜕化、消失,包括等级性社会阶层结构解体、经济结构之变化、主干家庭之衰退等。正是这一现代化进程及其不确定性,成为儒家传统道德新生长的新情境,并首先表现为新的道德自觉和成长。法治社会里伦理秩序中的道德义务责任意识,公民社会里公民道德中的儒家德性观念,都可以视为是儒家传统在中国现代化社会转型中的真实存在和新的生长,而且正是在儒家道德表现的缺弱处——超越伦理关系的、会发生认同障碍的社会公共生活领域里的生长,而其结果则是新道德典范的涌现和新道德精神的彰显。总之,在已基本完成了现代化社会转型的中国公民社会和法治社会里,当代中国道德所坚守着的,也正是儒家传统道德仍然生长着和发挥功能的、具有生命力的那些精神遗产,其基本道德理念、道德要素是:第一,道义论的道德判定原则。第二,在伦理认同和践行中构建的精神家园。第三,私德规范向着公德领域——公共社会生活空间生长。
三、儒学对现代性的补益和超越
在儒家传统——儒家思想及其建构的生活方式之理论视角里,儒学现代命运问题包括三个方面:儒学如何发力于我国现代化进程?如何有新的生长?如何回应现代性的问题?从而,在初步回答了前两个问题之后,崔大华还有必要探讨“儒学与现时代:儒学的现代性回应”,即儒家思想对现代性问题(消极后果)的回应问题:“儒家传统对现代性所引起的问题——现代化所带来的具有负面后果引发的社会思潮、社会运动,也能做出融入性的、有所补益的回应。”⑦这些问题包括:对西方现代性人生意义失落的精神危机的救治和超越;对现时代的三个重要的、活跃的社会思潮、社会运动(生态伦理和生态运动、全球伦理即普世伦理、女性主义思潮和女性主义运动)的回应;对崭露头角的“后人类”文化思潮,形成与现代人类良知保持一致的坚守伦理底线、道德优先、社会公平的理论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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