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陪审团制度及其特点(3)

时间:2013-12-18 11:08 来源:发表吧 作者:夏欣 点击:

  (一)不稳定性,受个人主观影响大,容易被律师操纵
  陪审团制度虽然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司法独断权,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不免会受到陪审团员个人主观的影响。虽然在遴选陪审团员的过程中有一套保证公平的机制,但在某一特定人群或者某一特定社会思维比较突出的地方,仍无法保证所选择出来的陪审团的绝对公正性。现在美国已经有了一些专门为选择陪审团提供服务的,由具有心理学和法学知识的专家组成的“陪审团选择咨询公司”。如果陪审团员中部分成员对控辩双方中的某一方有主观偏向性时,案件的审判结果几乎随着陪审团的确定而确定了,这一点,最著名的例子可能就是1995年的O.J.辛普森案。同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陪审团员每天的人身自由并不受到限制(除非一些特定的案件,一般情况下陪审团员可以和上下班一样照常回家),这就给行贿甚至威逼利诱以可乘之机。美国著名律师兼小说家格里森姆在其小说《失控陪审团》中就塑造了这样一个“陪审团选择咨询公司”,他们通过各种心理分析来帮助辩护律师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陪审员,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陪审团员一一进行贿赂、威胁以达到左右案件结果的目的。虽然小说中难免有艺术化处理的情况,但它也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陪审团的确可以受到外部的影响而损害到司法公正。
  (二)浪费大
  虽然美国规定对于陪审团员在参加审判过程中都有一定数额的补助,但有些案件尤其是大案的审判时间往往旷日持久,仅补助这一项就可能导致巨大的财政开支。而如果最后在陪审团员的密室评议中无法得到一致意见时,则形成了“死结陪审团”,出现这种情况,法官只能宣布未决判决。悬而未决的陪审团导致未决判决后,被告方可能要求法官宣告被告人无罪。如果这项动议被拒绝,检察官可能要求重新审判案件,或认为不值得再为该案烦恼而要求驳回指控。在实际司法审判过程中,往往事实和证据很明显的案件,也会因为陪审团中的不同意见而形成“死结陪审团”,“死结陪审团”大量出现,拖延了诉讼的进程,增加了诉讼的成本,令案件的审判变的遥遥无期。
  (三)不具有普适性
  陪审制度是普通法系的传统之一,在客观上起到衡平法作用。而在大陆法系中,法官中心主义不能容忍有独立于法官之外的另一种观点作为判案的事实基础。虽然德国、法国、日本等大陆法系的国家都曾经采用过陪审制度,但都因不适应本国法律规则和法律传统而相继废除,甚至连陪审制度的起源国英国也逐渐在淘汰陪审制度。而陪审制度在美国司法过程中的重要性,有其特殊的渊源,是由美国法律自身特性决定的,并促进了美国法治民主化进程。现在来看,这种特性尚不适用于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并不具有推广的可能性。

www.fabiaoba.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期刊发表、投稿辅导、发表期刊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发表期刊,寻求论文刊登合作,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论文刊登/国家级论文刊登/ CSSCI核心/医学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投稿邮箱:fabiaoba365@126.com
 在线咨询: 投稿辅导275774677投稿辅导1003180928
 在线咨询: 投稿辅导610071587投稿辅导1003160816
 联系电话:18796993035

联系方式
李老师QQ:发表吧客服610071587 陈老师QQ:发表吧客服275774677 刘老师QQ:发表吧客服1003160816 张老师QQ:发表吧客服1003180928 联系电话:18796993035 投稿邮箱:fabiaoba365@126.com
期刊鉴别
  • 刊物名称:
  • 检索网站:
热门期刊
发表吧友情提醒

近来发现有些作者论文投稿存在大量剽窃、抄袭行为,“发表吧”对此类存在大量剽窃、抄袭的论文已经停止编辑、推荐。同时我们也提醒您,当您向“发表吧”投稿时请您一定要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唯一性,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的尊敬。

此类投稿的论文如果发表之后,对您今后的人生和事业将造成很大的麻烦,后果不堪设想,请您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后行。

如因版权问题引起争议或任何其他原因,“发表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侵权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QQ在线咨询
论文刊登热线:
137-7525-9981
微信号咨询:
fabiaoba-com

友情链接

申请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