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应物《送杨氏女》中的哭嫁婚俗浅析(2)
时间:2013-12-16 13:14
来源:发表吧
作者:曹小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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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新娘哭嫁。作为婚礼的当事人之一,新娘哭嫁的原因相对来说就要复杂一些。
第一,告别亲朋好友。女儿出嫁就意味着离开自己成长的地方,离开亲朋好友和疼爱自己的父母。哭嫁即是对离别的不舍,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以及不能尽孝的两难处境都在哭泣中得到了宣泄。诗中“两别泣不休”即是作为长姊的杨氏女与小妹依依不舍,感伤涕泣。诗中虽没写到父亲与女儿的相泣,但我们推而论之,韦应物于大历十二年左右丧妻,杨氏女此时的哭别自然也暗含着对父亲的不舍及担忧。古代女子嫁人后没有娘家人的回接是不能主动回家的,《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刘兰芝被婆家赶回娘家,母亲曰:“汝今何罪过,不迎而自归。”?讁?訛即使贵为皇后,回娘家也有诸多礼法的约束,何休注《公羊传》称:“诸侯夫人尊重,既嫁,非有大故不得反,唯士大夫妻,虽无事岁一归宁。”此文当必有所受。因此,一旦结婚就意味着与娘家的永别。《邶风·泉水》也是一首写卫女思归的诗歌,通过虚无缥缈的想象描写来呈现出女主人公深沉的思乡之情感。陈雷《读诗识小录》评曰:“全诗皆以冥想幻出奇文,谋与问皆非实有其事。”
第二,告别少女时代。女子嫁人即是新生活的开始,从女孩到女人的转变更像是一个成人礼,她们的哭既表达内心对告别少女时期自由生活的愤懑痛苦,也含有一定的抗争意味。正如博克所说:“过渡性礼仪在任何群体的社会生活中都起着重要作用。它们为应付任何社会都会发生的生活危机提供了一般的方法,并且向个人和群体演示一个人的社会行程。这一礼仪具有重要的心理的和社会的功能。”?輥?輮?訛“这些过渡性礼仪还包括怀孕与分娩,订婚与结婚、死与葬以及与旅行有关的形式。”?輥?輯?訛在传统礼教的强大影响下,女性在婚嫁问题上的个人意愿被制度性地全面忽略,必须被动接受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缔结的婚姻,苦楚悲戚之情自是难以言表。《孟子·滕文公》有云:“丈夫生而愿为之有室,女子生而愿为之有家,父母之心,人皆有之。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不其道而往者,与钻穴隙之类也。”?輥?輰?訛“男不自专娶,妇不自专嫁,必由父母,须用媒妁”《(白虎通·嫁娶》)。“媒”这一存在给青年男女带来交往便利与合法性的同时也是一种阻碍与困扰。在古代,女子与男子的婚礼就是一个类似成人礼的过渡性礼仪。关于这一点,诗歌是以父亲的身份和心理从自身情感角度来描述,因此关于杨氏女的内心活动我们不得而知,但一个待嫁女子的惆怅感伤之心理古今应该不会存在太大的差异。这种心理应该是共通的、普遍的、永恒的,正如父母对儿女的疼爱。
第三,对未知命运的恐惧。在古代,女儿一旦嫁出去了,不仅见不到父母,连姓氏也随了夫家。女子要进入一个陌生的环境,侍奉姑舅和丈夫;进入一个妻子和媳妇的角色,承担相应的义务。面对未知的生活,前路渺茫,内心无疑充满了恐惧疑虑,哭泣大概是其可以尽情宣泄情感而不被别人讥讽的合情合理的唯一渠道。文学作品中女子嫁入夫家命运凄凉者数不胜数,无非是因为这样的现实在当时社会乃至整个历史长河中都具有普遍性。如《诗经·氓》中也有“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夙兴夜寐,靡有朝矣”?輥?輱?訛的现实描摹。《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刘兰芝被婆家赶回娘家,就是因为犯了婆婆所谓的“七出”之一,即不顺父母。宋代诗人陆游与爱妻唐婉离异的缘由则是“二亲恐其惰于学,数谴妇,放翁不敢逆尊者意,与妇诀。”(《后村大全集》)可见古时女子的幸福并不由自己做主,随时可能被剥夺。唐代诗人王建的《新嫁娘词》描写了一个新婚女子在夫家初入厨的惴惴不安之情:“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輥?輲?訛因为不熟阿婆的食性,或咸或淡,所以先使小姑尝过,才敢奉上。沈德潜评论云:“诗到真处,一字不可易。”(《唐诗别裁集》)白居易诗云:“人生莫作妇人身,百年苦乐由他人。”?輥?輳?訛虽是借夫妇以讽君臣之不忠也,但也从侧面揭示了妇人命运被他人摆布的悲哀现实。
三、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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