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法律解释因解释者身份的不同,包括裁判的解释。裁判的解释,指法官于裁判案件时所作解释。法官所作解释不必列举详细理由,重要的是结论之妥当性。参见: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94页。法官独任审判或合议审判解决法律问题适用法律时,主审法官对法律的解释为独断解释,经合议、汇报等采取其他法官的意见时,则为整合解释,呈现法官适用法律过程的整体智慧。
(2)"法律议论"理论由德国著名法哲学家阿列克西(RobertAlexy)教授提出,主张把法的正当化归结到人们的讨论过程。一个主张在法律之所以被认为是正确的,必须经得起质疑,经得起批评,经得起辩驳,经得起推敲,只有以合理的、公正的程序为基础进行讨论才能真正使规范正当化,讨论必须与正当程序结合在一起,才产生规范实效。
参考文献:
[1][美]鲁格罗·亚狄瑟.法律的逻辑--法官写给法律人的逻辑指引[M].唐欣伟,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5.
[2]洪汉鼎.诠释学--它的历史和当代发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16-17.
[3][德]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M].童世骏,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287.
[4]梁慧星.裁判的方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51.
[5][英]哈特.法律的概念[M].许家馨,李冠宜,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240.
[6]王泽鉴.民法概要[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3.
[7][德]齐佩利乌斯.法学方法论[M].金振豹,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145.
[8][德]迪特尔·施瓦布.民法导论[M].郑冲,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82.
[9][英]约瑟夫·拉兹.实践理性与规范[M].朱学平,译.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49.
[10][德]伯恩·魏德士.法理学[M].丁小春,吴越,译[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323.
[11]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301.
[12]梁慧星.民法解释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201.
(www.fabiaoba.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期刊发表、投稿辅导、发表期刊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发表期刊,寻求论文刊登合作,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论文刊登/国家级论文刊登/
CSSCI核心/医学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投稿邮箱:fabiaoba365@126.com
在线咨询:
275774677、
1003180928
在线咨询:
610071587、
1003160816
联系电话:18796993035
期刊简介: 《中国药事》(月刊)1987年创刊,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中国药品生...
期刊简介: 《经济论坛》杂志创刊于1987年10月,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面向国内...
期刊简介: 《当代医学》是由国家卫生部主管,中国医疗保健国际交流促进会主办的国家...
期刊简介: 主管单位:中国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中国美术出版总社 国际标准刊号:ISSN1...
主管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主办单位:中国《时代金融》杂志社 出版地:云南...
期刊简介: 《营养学报》(双月刊)是中国营养学会主办的营养专业学术性期刊,1956年3...
近来发现有些作者论文投稿存在大量剽窃、抄袭行为,“发表吧”对此类存在大量剽窃、抄袭的论文已经停止编辑、推荐。同时我们也提醒您,当您向“发表吧”投稿时请您一定要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唯一性,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的尊敬。
此类投稿的论文如果发表之后,对您今后的人生和事业将造成很大的麻烦,后果不堪设想,请您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后行。
如因版权问题引起争议或任何其他原因,“发表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侵权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