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纪念性景观设计初探(2)

时间:2013-09-17 10:28 来源:发表吧 作者:周媚宁 点击:

  三、纪念性景观设计原则

  (一)“公共性”原则

  如果说纪念性景观处于公共环境中,是具有“公共性”的。那几乎所有的建筑、景观都具有这样的公共性。所谓公共性,是指邀请民众与纪念性景观产生对话互动的一种关系。纪念性景观不仅是生活情境的重要一环,亦为生命永续长存的一部分。它可使个人、团体、社会,甚至整个民族,借由纪念性景观来凝聚共同的回忆,营造一种怀念的情感。因此,要与民众互动,纪念性景观必须与公共性结合才能实现。这是初级概念,继续深入我们发现,纪念性景观所追求的不仅仅是简单的“公共性”原则,要具有公共艺术的特性。

  公共艺术所追求的重点是社会效果而不是艺术效果,它所强调的是最大限度地与社会公众的沟通交流,而不仅仅是个人风格。纪念性景观的参与者与景观本身的关系是十分微妙的,应该是以平等的、相互的对话关系为主导,而不是教育和被教育的等级关系。公共艺术是体现公共领域或公共空间中民主、开放、交流、共享的一种精神与态度。纪念性景观必须具备公共艺术的真正意义才能成功。

  (二)情感体验原则

  纪念性景观开始更多的关注大众的问题,一些纪念性景观也由过去的圣神感、殿堂感和经典的表达方式变为追求更为有效的交流,与公众的关系更注重互动。纪念性景观的纪念特性使游人在景观空间中游览的过程中,不仅在视觉上感受所看到的事物,而且在看到一系列的纪念形象之后,某种与纪念相关的情感被唤起。同时,使用者在使用纪念性景观时本身就是一种体验过程。因此在规划设计中应遵循情感体验原则。遵循情感体验原则的前提是,设计师在设计景观时,要充分考虑到人在游览过程中的感情需要和生理需要,体现出对游览者的人性关怀,并试图通过不同的设计手法,增加参观者的参与性和使用频率。

  四、思索

  纪念性景观目前已经成为现代都市城市公园绿地不能缺少的一方面。如何将纪念性景观与城市公园绿地更好地融合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人们来到城市公园,既可以满足自己探寻文化内涵和追溯历史的精神的需求,也可以享受一般城市公园使用功能上的需求,才是纪念性景观与城市公园融合的最好结果。现代纪念性景观的表现丰富多彩,其中有精华的部分,也有糟粕的成分。取其精华,以历史的观点,有分析的吸收,是对待事物的一种积极态度,这是对待当代纪念性景观的最好方式。

  【参考文献】

  [1]李开然.景观纪念性导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

  [2]刘滨谊,李开然.纪念性景观设计原则初探[J].规划师,2003(02)

  [3]赵海翔.人造的路标:纪念性空间研究[M].北京: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2011

  [4]齐康.纪念的凝思[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6

  [5]王治君.纪念性艺术综合体[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www.fabiaoba.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期刊发表、投稿辅导、发表期刊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发表期刊,寻求论文刊登合作,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论文刊登/国家级论文刊登/ CSSCI核心/医学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投稿邮箱:fabiaoba365@126.com
 在线咨询: 投稿辅导275774677投稿辅导1003180928
 在线咨询: 投稿辅导610071587投稿辅导1003160816
 联系电话:18796993035

联系方式
李老师QQ:发表吧客服610071587 陈老师QQ:发表吧客服275774677 刘老师QQ:发表吧客服1003160816 张老师QQ:发表吧客服1003180928 联系电话:18796993035 投稿邮箱:fabiaoba365@126.com
期刊鉴别
  • 刊物名称:
  • 检索网站:
热门期刊
发表吧友情提醒

近来发现有些作者论文投稿存在大量剽窃、抄袭行为,“发表吧”对此类存在大量剽窃、抄袭的论文已经停止编辑、推荐。同时我们也提醒您,当您向“发表吧”投稿时请您一定要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唯一性,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的尊敬。

此类投稿的论文如果发表之后,对您今后的人生和事业将造成很大的麻烦,后果不堪设想,请您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后行。

如因版权问题引起争议或任何其他原因,“发表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侵权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

 
QQ在线咨询
论文刊登热线:
137-7525-9981
微信号咨询:
fabiaoba-com

友情链接

申请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