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问题出现的原因。
这其中,地方政府有着推之不去的责任。尽管各个地方政府根据相关法规、针对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保护历史文化建筑的相关规章、条例和管理办法,但其参与到保护历史文化建筑、街区项目中来的最主要因素仍然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长期一味坚持这样的指导思想,带给我们历史文化的保护工作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另外,除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每年可以获得一定的保护专项经费外,其他更多地区的历史建筑保护只能通过国家有关规定的城市维护费中的1%用于文物维修,这样的经费显得捉襟见肘,成为文保工作开展的又一大瓶颈。
4.保护模式探究
4.1避免过度商业化。
中央民族大学教授赵士林曾表示,过度商业化正使我们文化遭灭顶之灾。所谓“过度商业化”是指不考虑文化产品的精神属性,追求商业价值,唯利是图地攫取文化市场的超额利润。而“过度商业化”迎合人性中存在的低层次欲望,必然导致文化产品的恶俗化、低级化。
对于常州的历史文化建筑保护工作,更应该注重这一问题。谁又能想象得到从前的前后北岸是一处繁华胜景,曾经碧波环抱、烟桥画柳,曾经龙舟竞渡、百舸争流。明清以来,名士云集、灿若群星,是常州的文脉所系。如此的改造使得鲜活的历史记忆荡然无存,实在让人惋惜。
如何才能更有效地避免过度商业化呢?主要取决于当地政府的举措。以正在开展的常州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修缮工程为例。一方面,修缮要有一份编制完善的规划,适当减少甚至取消街区内的商业因素,体现出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是第一位的。另一方面,要加强过程管理,建立民众与政府共同管理监督机制,提高民众责任感和保护意识。
4.2历史建筑修缮与人治病相似,坚持原汁原味,并努力延长寿命。
现存的所谓“历史文化建筑”是指那些在1840年之前修建而成的,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和意义的建筑,距今起码有200年的历史。经过漫长的岁月洗礼,历史建筑无论是表面还是内部结构都会不可避免地遭到人为和自然的损坏。而人的一生或多或少会遭受到病毒的侵袭,生病了自然就要到医院去治疗。所以,历史文化建筑的修缮和医生治病是一样的。医生治病要以人为本,对症下药,才能够药到病除,延年益寿。不可能说这个人病入膏肓了,无药可治了,只好顺应其死亡,然后轮回重生又活过来,病就好了。这在医学上的不合情理的,也是不可能的。那么政府相关规划、文管、建设部门也应该遵循这一规律来对历史文化建筑进行修缮,坚持在原址原地修补原貌,并努力延长其寿命。而不能为了商业利益的开发,肆意地移走古建筑,把老古董变为“新古董”甚至“假古董”。这样的保护就是毁灭性的,失去了古建筑原本的意义。
4.3坚持四不要原则,保护好地域文化。
“四不要”即臆造的“假古董、假建筑”不要;过度商业化不要。这两点上文有所涉及,就不过多赘述。另外,“土专家、伪专家”的建议不能要;擅自修改地名的行为也不要。
所谓“土专家”是指没有受过正规的学校教育,而在实践中获得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的人。政府在广泛收集资料、意见期间,他们的建议应该是中肯的,可取的。但做决策的时候,一定要由学历史、懂历史、会规划的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人士操控。而“伪专家”在历史建筑保护过程中,是开发商为了攫取更多经济利益而雇佣来为其说话的有一定身份资历的人,这些人的意见如果被采纳必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地名作为一个城市地域文化的载体和一种特定文化的象征,已被联合国确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正越来越受到重视和保护。常州的小营前、西瀛里、青果巷、篦箕巷、世科坊、双桂坊等许多老地名,这些地名都是独一无二的,是常州历史文化的一张张“活名片”。这些地名的存在同时也保护着其中为数不多的历史文化建筑,保存着人们的那份文化记忆。随着城市的拓展和变化,许多地名正在逐步消失,历史建筑的保护受到很大的威胁。所以,为了留住这些城市的记忆和文化的符号,相关部门在修改地名时一定要慎之又慎。
5.结语
常州在中国漫漫的历史长河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兴盛的教育业和发达的运河经济都是我们不可磨灭的记忆。历史文化的传承,呼吁对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当局需要转变工作思路,创新思维,在修缮工程中敢于把社会效益与文化效益放在第一位。注重文化符号转换的合理性和文化的地域性,学习并吸收运行良好的历史文化建筑保护体制,让常州这座“千古龙城”重新展现出文化的力量,焕发出历史的光辉。
参考文献:
[1]常州编委会.常州[M].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11.
[2]顾春平,周根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初探[J].历史文化保护,2010(11):4-10.
(www.fabiaoba.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期刊发表、投稿辅导、发表期刊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发表期刊,寻求论文刊登合作,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论文刊登/国家级论文刊登/
CSSCI核心/医学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投稿邮箱:fabiaoba365@126.com
在线咨询:
275774677、
1003180928
在线咨询:
610071587、
1003160816
联系电话:13775259981
期刊简介: 主管单位: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主办单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委 国内刊号:CN 37-1025/G4 国际刊号:IS...
主管单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主办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出版地:甘肃省兰州市 国际标...
期刊简介: 《种子科技》(月刊)创刊于1983年,曾用刊名:(种子通讯)是中国种子协...
主管单位:湖北省国资委 主办单位:湖北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 出版地:湖北省武汉市 国...
期刊简介: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是我国第一份、也是唯一一份面向工程教育研究的全国...
近来发现有些作者论文投稿存在大量剽窃、抄袭行为,“发表吧”对此类存在大量剽窃、抄袭的论文已经停止编辑、推荐。同时我们也提醒您,当您向“发表吧”投稿时请您一定要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唯一性,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的尊敬。
此类投稿的论文如果发表之后,对您今后的人生和事业将造成很大的麻烦,后果不堪设想,请您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后行。
如因版权问题引起争议或任何其他原因,“发表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侵权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