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农民翻身做主人,拥有了自己的土地,随着破除迷信、打倒地主等活动的进行,出现了很多挖坟掘墓的现象,从而导致文物保护存在了很多突出的问题。1946年2月,中央下发了《关于注意爱护古迹的指示》,制止对热河行宫围场和其他各地古迹的破坏,尽可能采取措施修复。凡能被收回的古物一律收回。1947年9月,中国共产党在全国土地会议上颁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大纲》规定,所有名胜古迹应当被妥善保护,所有接受的具有历史研究价值的古书、古籍等应制成清单交由各地相关部门处理。这一法规的出台,使得收到各地呈交的珍贵字画、古籍、物品无数,为研究我国古代历史提供了宝贵的资料。
随着文物保护的不断深入展开,经验的不断积累总结,对于保护文物的范围也逐步扩大,保护工作的力度也大大加强了。1948年9月下发了《关于文物古迹征集管理规定》、《为禁运古物图书出口令》等法律法规,并且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普遍设立管理机构专门对文物进行保管维护,对文物的挖掘和出口进行了规范,这些成就对于中国共产党今后进行的文物保护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
2 建立文物博物馆与开办展览
为了更好地向广大军民宣传和教育革命的重要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1933年5月首次设立了中央革命博物馆筹备处,迎接“二苏大会”的成功召开。1934年1月,中央革命博物馆正式成立,并向广大解放区军民开放。此时,博物馆内陈列着革命英雄、烈士的遗物以及革命历史资料等,它是中国共产党设立的第一座历史博物馆,在文物保护史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对广大军民的抗日士气做出鼓舞,设立了延安博物馆,从而推动了大生产运动的开展。1946年4月,在第三次参议会中通过了”建立烈士纪念塔革命史迹博物馆”的提案。
在组织建立博物馆的同时,中国共产党还在解放区开办了一系列的展览活动,为解放区的经济文化建设提供了服务。1940年秋天,中国共产党为了对百团大战的战斗胜利进行庆祝,以及为在这次战斗中牺牲的英雄烈士进行悼念,开展了“军民死难烈士遗物”展览活动,在此次展览会中,对烈士们的照片、图集、血衣以及遗物的做出了展览,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1940年冬,为了纪念鲁迅先生逝世四周年,特举办了鲁迅展览会,共展出200多件展品,共展出两天,展览会期间,参观的人民群众络绎不绝。1941年4月,开展了对蒙古文化的展览会,共展出绘画展品86件,喇嘛使用的佛教法器28件,照片图册88幅,以及蒙古革命的有关物品。1949年在山东省图书馆开展了古代文物的展览会,共展出各代古籍、书画、器皿、古玉、货币不计其数,为宣传我国历史文化、提高人民文化修养做出了重大贡献。
3 总结
无论在土地革命时期,还是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艰苦的环境下,根据形势的不断改变任然制定出了许多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并且能够不断的充实完善这些法律法规,使文物的保护工作不断的开展,也为今后的文物保护事业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历史经验。中国共产党文物保护工作中,不仅保存了大量有研究价值的珍贵文物,还在对于鼓舞军民的解放士气、促进经济的发展、活跃文化的交流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 张惑强、张祖蓉辑:《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报刊中的文物、博物馆史料》[J],《中国博物馆》1989(4):35.
[2] 周菱:《尹达同志与中国原始社会研究》[J],《考古与文物》,1984(5):1.
(www.fabiaoba.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期刊发表、投稿辅导、发表期刊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发表期刊,寻求论文刊登合作,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论文刊登/国家级论文刊登/
CSSCI核心/医学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投稿邮箱:fabiaoba365@126.com
在线咨询:
275774677、
1003180928
在线咨询:
610071587、
1003160816
联系电话:13775259981
期刊简介: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是我国第一份、也是唯一一份面向工程教育研究的全国...
主管单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主办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出版地:甘肃省兰州市 国际标...
期刊简介: 《种子科技》(月刊)创刊于1983年,曾用刊名:(种子通讯)是中国种子协...
主管单位:湖北省国资委 主办单位:湖北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 出版地:湖北省武汉市 国...
期刊简介: 主管单位: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主办单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委 国内刊号:CN 37-1025/G4 国际刊号:IS...
近来发现有些作者论文投稿存在大量剽窃、抄袭行为,“发表吧”对此类存在大量剽窃、抄袭的论文已经停止编辑、推荐。同时我们也提醒您,当您向“发表吧”投稿时请您一定要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唯一性,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的尊敬。
此类投稿的论文如果发表之后,对您今后的人生和事业将造成很大的麻烦,后果不堪设想,请您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后行。
如因版权问题引起争议或任何其他原因,“发表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侵权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