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楚风园林在城镇空间发展中的运用
1.园林空间环境。楚地的小城镇虽有各种不同的平面形制规式,但并不因此受到约束,而是根据环境条件自由变化。为利于家居与公共活动的需要,尤以多天井重台重院山地四合院为典型,在适应气候和地形时以灵活多样的手法,营造出不同于南北四合院的别致的生活空间环境,在建筑空间组织及环境营造上有着鲜明的地域特色。其一,在空间组合上都表现出十分明确的主从关系和空间序列。其二,院落式空间形态最直接的表征是空间的开与合。其三,室内外空间的过渡主要是指檐廊这类半开敞空间,具有丰富发达、多种形式的檐廊中介过渡空间。其四,交通空间组织的最大特点是院落天井廊道系统纵横交织,回环往复,四通八达,晴不顶烈日,雨不湿脚鞋。
2.园林建筑形象景观。从外观来看,主要有封闭与开放两种基本形态。从立面构图处理上讲,主要有对称与非对称两种。封闭外观的正立面处理一般较为严谨庄重,且多为对称式构图。在侧立面因地势高差或房屋大小、高度的变化而呈现出轮廓线起伏的丰富变化,反而比正立面有着更加动人的景观造型和丰富多彩的建筑形象。主要的造型要素大都巧思妙想,布局开放,层台累榭,错落有致,这些造型要素高低错落,前后穿插,大小搭配,长短相应,形成丰富活泼而又别致有趣、出人意料的景观形象。
材料质感上,不同的材质对建筑形象的艺术表现有着明显的影响。一是用围墙封闭,外观显得厚重朴实。二是全木结构房屋,使用板壁或竹编夹泥墙外套白浆,表现出较为典型的楚地民居外观特征。三是砖木或土木混合结构的民居。四是竹木结构的吊脚楼式民居,外观简易朴素,造型千形百态,手法独特泼辣,更为轻薄飘逸、自由活泼,更具乡土气息。
3.绿化生态环境。在城镇聚落中,大多利用庭院种植树木花草,可以有绿荫避暑降温,又美化了生活环境。尤其正厅前庭院较大,常植芭蕉、腊梅、花红、石榴等较雅致、贵重的树种,或萄萄一类藤蔓植物搭成凉棚,或贴墙砌花台、修水池、设鱼缸。后院设有亭阁桥池及假山之类。在广大乡间,民居的绿化环境紧密结合周围的地势地貌和田园菜地。楚地的一些文人纪念性园林,它们大多在城镇边缘或近郊,是城镇绿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4.装饰艺术。雕饰彩画不仅图案丰富多样,而且内容题材广泛,寓意吉祥美好,表达了对理想生活的企求和乐观风趣的人生态度。除少数较为繁复艳丽之外,大多数具有素描的艺术特征,色彩较为节制,尺度宜人,比例和谐,构图协调,质朴而不粗俗,精细而不矫揉。无论是入口还是过厅,无论是屋脊山墙还是梁架柱枋,无论是门窗格栅还是檐板栏杆,都有精美的装饰。
楚地数千年的文化积淀中,不论是漆器、丝织与竹编,还是青铜器和雕刻等,无不闪耀着夺目的光芒。园林艺术可以从各种类别的艺术品中,归纳总结这些原理,结合现代的审美情趣,在城镇空间细节装饰设计中,留存楚文化的余韵。
参考文献:
[1]高介华,刘玉堂.楚国的城市与建筑[M].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6.
[2]郭其轶,胡云.永恒的大地艺术——楚园林特质浅析及其对当代园林景观设计的意义[J].华中建筑,2007(02).
[3]高介华.“楚辞”中透射出的建筑艺术光辉[J].华中建筑,1998(02).
作者单位:武汉理工大学
湖北大学艺术学院
(责任编辑:鞠向玲)
(www.fabiaoba.com),是一个专门从事期刊推广期刊发表、投稿辅导、发表期刊的网站。
本站提供如何投稿辅导、发表期刊,寻求论文刊登合作,快速投稿辅导,投稿辅导格式指导等解决方案:省级论文刊登/国家级论文刊登/
CSSCI核心/医学投稿辅导/职称投稿辅导。
投稿邮箱:fabiaoba365@126.com
在线咨询:
275774677、
1003180928
在线咨询:
610071587、
1003160816
联系电话:13775259981
期刊简介: 《高等工程教育研究》是我国第一份、也是唯一一份面向工程教育研究的全国...
主管单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主办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出版地:甘肃省兰州市 国际标...
主管单位:山东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山东省教委 国内刊号:CN 37-1025/G4 国际刊号:IS...
期刊简介: 《种子科技》(月刊)创刊于1983年,曾用刊名:(种子通讯)是中国种子协...
期刊简介: 主管单位: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主办单位: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主管单位:湖北省国资委 主办单位:湖北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 出版地:湖北省武汉市 国...
近来发现有些作者论文投稿存在大量剽窃、抄袭行为,“发表吧”对此类存在大量剽窃、抄袭的论文已经停止编辑、推荐。同时我们也提醒您,当您向“发表吧”投稿时请您一定要保证论文的原创性、唯一性,这既是对您自己负责,更是对他人的尊敬。
此类投稿的论文如果发表之后,对您今后的人生和事业将造成很大的麻烦,后果不堪设想,请您一定要慎重,三思而后行。
如因版权问题引起争议或任何其他原因,“发表吧”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侵权法律责任概由剽窃、抄袭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