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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雾霾治理工作中的公众参与探析

时间:2014-09-24 14:14 来源:www.fabiaoba.com 作者:张颖 点击:

 

  [提要]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我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变快,我国的环境污染情况也在加剧,尤其是在一些拥有重工业的城市,雾霾天气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严重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话题之一。我国政府在治理雾霾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环境治理、人人有责”,尤其是在解决与公众日常生活紧密相关的问题时,公众参与是一项非常好的举措。本文通过简要介绍目前秦皇岛雾霾治理中公众的参与现状,进而提出公众参与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提出一些改善公众参与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秦皇岛;雾霾治理;公众参与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4年7月29日 

  一、秦皇岛雾霾治理中公众参与现状 

  通过调查和研究得知,大部分的民众都在关心雾霾天气的治理问题,可以看出公众对自己身边的环境污染问题还是比较关心的。在秦皇岛雾霾治理过程中,公众参与的现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公众参与环保的意识逐渐增强。由于一些严重的环境问题正在困扰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因此他们对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也在逐渐提高,尤其是对环境保护的意识正在逐渐增强,因为这关系到民众的生活环境,关系到他们的自身利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第一,很多公众为了减少汽车对空气的污染程度,上下班主动乘坐公共汽车或者是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为减少大气污染做出了自己的努力;第二,公园中或者公交车站旁边的人们,都能够自觉将自己手中的垃圾,分类扔入垃圾桶中,避免环境的污染;第三,有更多的公众利用周末或者假期,参与到保护环境的宣传、体验等公益活动中,带动身边的人提高保护环境的意识。 

  (二)公众参与主体出现组织化。俗话说“单木不成林”,环境保护仅仅靠一少部分人,或者是公众单独进行,那么收效甚微;但是,如果大家进行有组织、有纪律地合作,每个人在组织中担任不同的分工,那么保护环境的活动效率就会大大提高。根据调查和研究显示,在一些地区都存在一些绿色联盟,主要是进行环保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保护环境的意识。他们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自身的组织,能够获得丰富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支持,让组织能够进一步发展下去,其中一些优秀的代表,在政府听取公众意见或者是进行立法民意调查时,都会参与进来,协助政府更好地进行环境的保护。另外,这些组织开始逐渐渗入到各个居民小区,形成巨大的组织网络,让更多的居民参与进来。 

  (三)公众保护环境的行为更加日常化。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保护环境,从自身做起。目前,大多数的公众在日常生活中正在努力保护环境,根据调查和研究显示:30%的民众开始关注空气质量报告;超过70%的民众在出行时依然选择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者是步行等方式,而且很多民众能够从自身做起,节约水资源、节约电能源,去商场购买价格较高,但是更加保护环境的家用电器等等。而且有超过30%的居民愿意利用公众假期或者是周末参与环保公益活动。不仅仅是这样,很多民众在自身生活环境受到污染时,愿意利用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利益。总之,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基本环保意识,已经在公众心中萌芽。 

  二、秦皇岛公众参与雾霾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论述可知,虽然公众在参与雾霾治理过程中主要提高了环境保护意识,也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公共组织,但是在参与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公众的参与地位不明显。目前,大多数的居民仍然认为,政府是治理雾霾天气的主体;公众仅仅承担着自身的小部分责任,自身参与与否,与雾霾治理工作的推进程度关系不大;还有一部分人认为,雾霾天气造成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工厂或者是汽车尾气,而自身做的日常小事,在治理雾霾天气中起不到关键作用,也就无所谓参与不参与。 

  (二)公众参与渠道有限。目前,虽然秦皇岛政府开始向公众征集意见,同时加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力度,但是公众只能通过匿名举报或者是参与听证会的形式进行,但是在举报以后,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治理雾霾的进度如何,大约什么时候可以解决问题,这些信息都没有透露给公众,大部分的信息公众还是无法获得;而且公众的参与渠道有限,仅仅靠匿名举报,无法体现公众参与治理雾霾的主人翁地位。 

  (三)环保组织参与雾霾治理的影响力较小。虽然目前一些环保组织的代表,开始参与到秦皇岛雾霾治理工作中去,但是起到的作用非常微小。这是因为:第一,这些组织非政府组织,在干预政府决策的过程中,很难受到重视;第二,一些组织是受政府扶植的,在一定程度上其决定受政府的影响;第三,组织的参与者更新较快,缺乏长期稳定的人力资源,而且没有专门的环保工作人士;第四,一些组织规模较小,无法获得长期稳定的财政支持,最终只能解散。 

  (四)公众参与雾霾治理缺乏法律保障。虽然在我国的《宪法》和其他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中,赋予了公民参与环境保护的义务,体现了对公众参与环保的重大期望,但是这些法律体现得不够具体,对于公众在环境保护中的参与力度不够明确,导致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公众参与的效果不明显。 

  三、秦皇岛公众参与雾霾治理工作建议 

  通过以上的分析和论述可知,虽然公众在自身保护环境中做的身体力行,但是公众参与雾霾治理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导致了目前无法体现公众参与的主体地位。为了能够让更多的民众参与到雾霾治理的工作中来,同时在雾霾治理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开始: 

  (一)从政府主导走向多元化发展。目前,在秦皇岛的雾霾治理工作中,政府仍然占据着主体的地位,而民众也希望政府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毕竟政府的优势有限,在治理雾霾的同时还需要兼顾其他工作,因此很容易造成问题迟迟不能解决的状况。所以,我们提出雾霾治理工作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化发展的提议,这样在政府的引导下,其他的环保组织或者是公众自身都参与到雾霾的治理工作,能够协助政府更好、更快地进行治理,在减轻政府工作负担的过程中,也能提高公众参与雾霾治理工作的力度,使得民众在参与的过程中,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治理工作的内容和进度,是一种双赢的选择。

  (二)健全和拓宽民众参与信息渠道。环境保护需要公众的共同努力,因此公众对雾霾的治理工作具有一定的知情权,所以为了提高公众参与雾霾治理工作的力度,必须要健全和拓宽民众参与的信息渠道,为此我们可以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建立雾霾治理工作的信息共享渠道,例如:通过发达的互联网技术提供信息,民众可以随时随地观看政府对于雾霾工作的治理进度,保证公众具有充分的知情权,同时能够保证他们的参与力度和监督力度;第二,建立信息收集渠道,让民众将雾霾治理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更多渠道反馈给政府,通过集思广益,能够增加政府治理雾霾天气的办法,更好地提高工作的效率。 

  (三)加大非政府组织参与雾霾治理工作力度。一些非政府组织具有更加亲民的效应,通过提高他们参与雾霾治理工作的力度,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政府治理雾霾天气的决心,而且一些非政府组织还能够创造更好的舆论氛围,使得政府的治理工作能够更加顺利地展开,为此我们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利用非政府组织建立政府的公信力度,对于非政府组织来讲,他们自身比政府更能够接近人民群众,非政府组织作为政府和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能够更加有力地协调政府与民众之间的冲突,从而更好地解决问题,取得公众的信任,从而为政府树立更好的正面形象;第二,非政府组织通过定期组织一些环保活动,能够让群众通过亲身实践,更好地了解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因此能够起到更好的宣传保护环境的效果,同样在治理雾霾天气中也能获得一定的收效。 

  (四)完善雾霾治理工作中公众参与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公众参与雾霾治理工作有法可依,首先:应该完善雾霾治理工作法律法规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让群众能够通过亲身参与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法律法规的适用性;第二,完善法律执行过程中公众参与的法律法规,公众作为雾霾治理工作的监督者和执行者,对于政府的雾霾治理工作有着相关的监督权;第三,完善公众评价治理效果的法律法规,雾霾治理工作的进度和情况,公众具有相关的知情权,公众对于治理工作的评价能够更好地督促政府的工作,对于减少雾霾天气具有良好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宋言奇,罗兴奇.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管理研究[J].江南社会学院学报,2006.2. 

  [2]闰国东等.中国公众环境意识的变化趋势[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10. 

  [3]田良.论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主体、内容和方法[J].兰州大学学报,2005.5. 

  [4]汪劲.环境影响评价程序之公众参与问题研究[J].法学评论,2004.2. 

  [5]黄莉敏.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中的公众参与[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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