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网上银行监管法律问题研究(2)
时间:2015-07-27 10:28
来源:发表吧
作者: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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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市场准入方面。对于分支型网上银行的市场准入,我国采取的是审批制,但审批制的市场进入成本较高,容易产生先进入市场的网上银行利用先发优势而形成垄断,这对网上银行业务市场竞争造成阻碍,影响业务创新和技术进步。
2. 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方面。现场检查方面,法条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对电子银行业务何时实施现场检查以及采取何种进行现场检查。非现场监管方面,主要包括安全评估、信息沟通和报告、审计等方式,但这种方式对网上银行监管来说,效率低下。再者,非现场监管没有有效灵活的随机检查模式,体现了较为浓重的形式主义色。
3.信息披露方面。网上银行信息披露涉及的问题相当复杂,有很多信息披露的敏感区或禁区,单一靠一部《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不能预防网上银行的高风险。③4.网上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由于网上银行的经营方式特点,造成其消费者处于非常弱势的位置,相关问题在实践中也频繁显现出来,特别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块,监管缺位、错位的现象尤为突出。
三、我国网上银行监管的法律对策
(一)我国网上银行监管立法体系的完善
1.网上银行监管立法模式的选择。发达国家对于网上银行监管主要有两种立法模式。一种是传统立法模式,在原来传统银行监管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网上银行的特性和现实需要对其进行补充和适当修改,另一种是专门为网上银行监管制定一部网上银行基本法,进行全方位的立法。
结合我国的立法理念和立法实践来看,我国网上银行立法模式更适宜选择传统立法模式,即在传统立法基础上,针对网上银行监管特点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则。
2. 立法安全性原则。为保障网上银行的安全性,不仅需要采取相应技术保障措施,还需要在法律层面上严加防范,使网上银行的安全性得到法律保证。正如美国学者E ·博登海默所说:“只有那些以某种具体的和妥当的方式将刚性和灵活性完美结合在一起的法律制度,才是真正伟大的法律制度。”④
(二)我国网上银行监管体制的完善
我国网上银行的出现具有浓厚的自发性,监管机制还不完备、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种相关监管制度内容等方面有仍很多不足甚至空白点。
1.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监管体制。建立以中国人民银行牵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监管部门联网建立一个监管部门信息共享平台,开放各自的信息资料库,利用网络技术及时通报各自监管情况,并与行政执法机构、司法机构建立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违法和犯罪行为。
2.鼓励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网上银行协会是一种行业自律组织,由各网上银行经营主体组成。行业自律是非常有效的非政府监管方式。网上银行协会在某些方面比政府监管部门能更清楚网上银行经营中的风险所在,更加方便操作,及时做到有效预防。
3.加强网上银行的内部管理。金融机构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最清楚自己的薄弱环节和风险所在,因此防范和降低风险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直接完善网上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我们应该重视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三)我国网上银行监管具体法律制度的完善
1.完善网上银行市场准入制度
完善市场准入方面,可将网络银行市场准入分为实质要件和程序要件。实质要件主要涉及开办主体的计算机系统、计算机网络及基础设施条件、网上银行业务经营的技术力量、管理机构及其人员组织、管理及控制网络银行业务的能力与水平、网络银行风险管理制度、业绩指标等;网络银行市场准入的程序要件主要涉及网络银行开办的申请、审批、登记等。⑤2.构建网上银行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制度。对现场检查与非现场监管的完善,应考虑采取以现场检查为主、非现场检查为辅的监管方式。对于现场检查,应更加明确、具体地规定在怎样的前提下对现场进行检查,并且非现场检查方式的进行应更加机动、灵活,增加随机抽查的检查方式。⑥3.建立网上银行信息披露制度。从目前我国网上银行信息披露情况看来,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和相对滞后、真实性法无保障等问题,并且仅仅对基本信息予以披露,风险信息的披露几乎没有。应当制定更加细致严谨的强制性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要求网上银行设定专门的信息披露部门,开设专用信息查询网站,定期向外界公布风险预测、资金运行、领导层变动、经营战略修改等重大信息,并切实承担起法定责任和义务。
注释:
①吕敏敏.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②赵佳佳.网上银行风险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1.
③余素梅.网上银行业务安全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14.
④[美]E ·博登海默.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405.
⑤龙珍泉.网络银行的法律监管问题研究[J].知识经济,2012(1):35.
⑥李金泽. 银行业法律热点难点问题探索[M]. 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