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法律扩张背景下实现法律价值的途径
法律扩张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阶段,这一阶段不仅仅要重视法律的数量,更应该注重法律的质量,体现出法律的核心精神,这样才能不断提升我国法律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推动我国法律的完善和发展。
(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应体现其核心价值
在法律体系建设前,法律制定和实施就应该体现其基本框架,为法律的发展和完善奠定基础。随着法律的不断完善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不断建立,就应该在这一基础上不断完善基本框架,增加其内涵和核心价值。这种核心价值体现的是法治和民主的精神。因此,我们应将法律从建设的目光和重点从数量逐渐转移至核心价值上,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都要体现法律精神和法律价值,而并不是将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看做机械的重复劳动,只有这样才能提升法律的科学性,使人民群众对法律产生重新认识,提升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加大普法力度,扩大公民参与
传统意义上的法律宣传主要是对法律教条式的宣传,只宣传一些法条法理,它的作用在于告诉人们什么该做、该怎样做和什么不该做,没有其他的意义和价值,这一工作的核心就是告诉人民群众该怎样用法,怎样守法,并没有将法律的真正价值传授给人民群众,导致人民群众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久而久之就会造成人民群众对法律失去兴趣,因为他们并不知道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法律宣传就失去了其本来意义。中国的法治建设是由政府主导和推进的,这一工作的根本目的就是让公民认识到法律对于他们真正意义,进而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奠定坚持的群众基础。所以在法律宣传时,不仅仅要向人民群众宣传法律的用法,还要向其说明为什么要这样用以及这样用之后为自身带来什么样的好处,只有这样才能提升群众对法律重要性的了解和认识,使我国的法律有着更广泛的群众基础,推动我国法律的不断更新和发展。
不断推进和扩大公民的参与,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法律的制定过程中来,这样才能使法律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和根本利益,使法律更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同时,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到法律的制定过程也是人民群众对法律熟悉和了解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民群众会克服过去传统的观念和想法,纠正自身对法律的认识和态度,使他们能真正理解法律的内涵和核心价值,明白法律对自身的重要作用,这样就会提升法律在他们意识中的作用,不断推动我国法制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明确法律界限
理论上法律的界限主要讨论的是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区别和联系,法律的内在价值是法律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和前提,当然我们也不能否认其他事物同样存在着其本身的内在价值。就法律和道德而言即使他们之间没有必然联系,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的同时存在,因为它们都有着各自存在的理由和价值。它们是相辅相成、相互依存的,因为在生活中我们要同时面对道德和法律的选择,一些习惯、行为方式等有可能符合道德的同时就不符合法律或者相反,因此当这种情况发生时,必须明确法律的界限,明确规定什么样的行为是违法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这样才能解决法律与道德间的冲突,规范人们的行为,使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法律的内涵和核心价值,认识到法律不是万能的,社会上也有法律不能解决的事情,因此我们的行为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能超出这一范围,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与制裁。
(四)加强党的领导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离不开党的领导,只有不断坚持党的领导才能走在正确的发展道路上,才能不断提升法律的水平和质量,才能使法律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这一过程中,要始终将法律的内在价值贯彻其中,并在这一基础上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法律的核心价值结合起来,这样来提升法律的质量和水平,使法律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总而言之,法律扩张时代下的法律更应当突出和明确法律的内涵与核心价值,在保证法律绝对数量的同时不断提升法律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他们在学会用法律的基础上了解和掌握法律的核心价值,不断增强法律的群众基础,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法制建设的发展和完善,使我国真正成为一个现代化法治国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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